本报讯 (记者 林劲榆)
要么提高环保技术含量,要么承受更高的销售成本,春节过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汽车产业面临选择。
1月2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从今年1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的达到GBl8352-2001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Ⅱ号标准的小汽车,停止减征消费税,一律恢复按规定税率征税。通知同时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达到相当于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减征30%的消费税。
环保政策的公布是意料之中的事情。2003年,上海、北京纷纷开始实施欧II标准,凡是不符合标准的小轿车禁止上牌,这一地方政策的公布意味在欧II已经成为小轿车上市的必要条件之一,在税收方面继续优惠也就失去鼓励作用了。据了解,目前市场正在销售的车型80%以上是欧II标准,只有很少一部分符合欧III和欧IV标准。
随着新政策的实施,汽车企业成本增加已是不诤的事实。以一辆15万元的中档轿车来算,按5%计算,消费税是7500元,取消30%的税收优惠即税费增加了2250元,对于一家年产5万辆汽车的企业来说,成本增加了1.125亿元。据业内专家分析,汽车降价已是大势所趋,因此税费的调整不会引起汽车降价,但是成本方面的影响不可小看,它可能促使各家汽车企业调整2004年的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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