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听音乐会在上海商城泊车,竟被收去60元,读者贺女士愤而投诉——停车收费凭啥“野豁豁”?
事情缘由
听场迎春音乐会,票价80元,而泊车竟被索价高达60元,读者贺女士昨天愤而向物价
部门和市消协投诉——“这家停车场凭什么如此野豁豁!”
贺女士前晚驾车去上海商城,并就近在其地下车库泊车,事后去取车时车库的报价让这位合资公司的港方经理吓了一跳——60元!问有没有搞错,回答说错不了,每小时20元;再问全部泊车时间仅2小时零5分,为何收据上却写共计停车3小时,收费者要她再仔细瞧瞧由车库自行印制的“停车发票”上的第二条“规章”——“停车费最少要作一小时计算,若超越一分钟则当另一小时加收费用”。
面对这闻所未闻的“规矩”,贺女士曾提过变通建议:那超出2小时的5分钟能否半价,一共付费50元,但遭拒绝。交涉无果愤而离去的贺女士昨天分别向静安区物价局和市消协投诉,并提供了她在上海大剧院泊车的付费依据以作比较,同样是听音乐会或看戏,人家只一次性收费20元,而且没有时间限制。
各方说法
物价部门明确表示,本市已对市中心相关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作过规定,如最高收费不得超出每小时10元等,黄浦区和静安区等闹市中心区域的现代化立体车库迄今也都遵照这个上限。有关上海商城停车场收费离谱的投诉由来已久且相当集中,鉴于以往也曾有过说法——外资或合资企业的停车场收费可自行作价,区物价部门只能多次向其转达市民的意见。
市消协的赵皎黎秘书长则认为,停车服务既然作为一种商品,同样也必须斤准两足,故即便从计量法的角度考核,上海商城车库开出的“共计停车3小时”的停车发票也是“缺斤短两”的行为。相关机构和法律界的行家也指出,加入WTO,意味着内资、外资和合资企业均已站到同一条起跑线上,以往不少“内外有别”的行政条款和“红头文件”也废止了,任何商企都应尊重、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记者点评:开放商企的停车场以缓解申城停车难,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仅以上海商城周边的外资合资商企为例,中信泰富、梅龙镇广场等地下车库的每小时收费都是10元,锦沧文华收费20元但不限时,南京东路上的置地广场等更将停车费下调到9元/小时,上海商城车库何故仍居“高”不下?
本报记者 习慧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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