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洋保险代表处续期不用审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 10:12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孟为)中国保监会日前对《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外国保险公司代表处续期从此不用再审批。新《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新《办法》对审批的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正式申请表由保监会提供,保监会审批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保监会主席批准,可以延长10日;另外,根据保监会行政审批改革的,对代表机构的展期,不再审批;对代表机构变更地址、更换或增
减代表、副代表、外籍工作人员,则由审批改为事后报告。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