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审委公布首次“阳光作业”结果
批了三家“毙”了两家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梁惠元)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的公告显示,于1月18日集中召开的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2004年第一、二次会议,对5家企业的首发申请进行
了审核。结果,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和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过会”,而另两家企业则未获通过。业内人士指出,两次发审会60%的总过会率表明,新发审委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开始动真格。
1月18日召开的2004年首次发审委会议,也是改组后的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召开的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审核了新疆北新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参加审核的发审委委员共计7名,其中专职委员4名,分别是陈永民、程建、鲍恩斯和吕红兵;兼职委员3名,分别是贾小梁、刘勤和张桂庆。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的有关公告显示,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2004年第二次发审委会议也于18日当天召开。在此次会议上,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和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接受了委员们的审核。参加审核的7名发审委委员中,专职委员包括罗玉成、邱家赐、王俊峰和权忠光,兼职委员有张守文、戴勇毅和窦玉明。最后的审核结果是,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和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获通过。
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
根据去年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的规定,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7名。发审委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为未通过。发审委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只进行一次审核。由于中国证监会的公告未对日前的两次发审委会议的具体审核过程进行说明,因此,新疆北新路桥和浙江栋梁新材两家公司未能“过会”的原因尚不清楚。
新发审委“过会率”不高
据了解,自发审委于1999年设立后,2000年发行被否决的企业总共有15家,2001年为7家。企业一次过会率约50%,二次过会率70%左右,总体过会率为83%。而新发审委2004年第一、二次发审会的企业“过会率”,分别只有50%和66.67%。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梁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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