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消费者:买房莫把“定金”当“订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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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27日 14: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27日电 京华时报报道说,春节期间,北京商品房销售依然火爆,但消费者投诉也时有发生。专家日前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房一定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不同,莫把“定金”当“订金”。 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贾英池介绍说,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一定要看清交纳的款项究竟是“定金”还是“订金”。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 贾主任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在签合同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不要轻易相信各种漂亮的宣传材料和售楼人员的花言巧语;在签合同时务必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明确约定,并尽量将开发商的承诺写入合同;同时一定要亲自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不要过早付款,以免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刘浦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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