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100送20”,类似的促销活动,沪上商家早举行过多次。“大众化”的做法是,只要符合条件,当场发放赠券,随意使用。但类似的促销方法,某家好又多卖场采用时有些与众不同,以致引发部分消费者的不满。
李小姐就是比较郁闷的顾客之一,昨天在致电本报时,她还有些气不打一处来。
赠券苛刻
原来,大年初二下午,她途经南浦大桥附近,见到开张不久的好又多卖场张贴了“买100送20”大幅广告,便兴冲冲地入内购物。很快,就买得了价值逾百元的商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20元的代币券。
谁知,她得到的是4张面值各为5元的赠券,券上附有明文规定:每张赠券可抵扣5元,但抵扣5元必须满足前提——再消费满80元。不到80元的,不得使用代币券。更使她感到苛刻的,赠券使用还有时间限制——超出2月4日至17日的范围,即行作废。
李小姐顿时就恼火了。她认为,这样的“买100送20”,“哪里是让利,分明成了一个大陷阱!”因为顾客为了获得“20元抵扣”,就非得在原有购物买100元的基础上,于强制性的日期内,再至少消费320元。
顾客不满
据李小姐说,当时她和其他几位也持异议的顾客一起表示了不解和不满,但大卖场的相关负责人却回答说:“这是我们的游戏规则。”
是日傍晚,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前往该商场购物领券,证实了李小姐的说法。记者也随即表示疑惑:“这样的赠送活动是否属变相的继续推销?”一位工作人员回答:“对不起,这是我们制定的规则。再说,这样的规则商场入口处写着。”
记者赶紧跑回去再看。果然,除了高高悬挂的“买100送20”的大横幅,大卖场的确把自家的“游戏规则”用公告栏的形式在门口进行了张贴。只是记者也和部分顾客一样,光注意了醒目的横幅。
不宜多用
这样的“游戏规则”合法乎,合理吗?记者昨天作了采访。
市消费者协会一位接待员说,只要商家“买100送20”前,确实把内容白纸黑字写得明白,有关部门就不能认定其违法欺诈。但数位律师界人士却提出,这样由商家自行制定的所谓游戏规则已引发不满,就说明其多少存在不合理性。更何况,大横幅的诱导性不言而喻。一言以蔽之——这不过是商家“请君入瓮”的又一促销小手腕。他们建议有关商家,这样的手法最好不要多用。因为,消费者的不满,就是商家自己的最终损害。
本报记者曹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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