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关酒类要实行专卖的呼声越来越高。据有关媒体报道,酒类实行专卖后可以增加700亿—800亿元的税收。但有专家表示,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在质疑其真实性的同时,人们不禁产生这样的疑问:是酒类管理部门失职,还是数据有“水分”?日前,中国白酒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勇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酒类专卖不符合市场发展。
增加税收数据从何而来?
据马勇介绍,2000年5月1日,新华社两名记者对山东、山西、河北等地酒类市场进行调查后,写了一篇题为《酒类市场管理混乱亟待整治》的文章,刊登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上。文章提出了建立酒类产品专卖制度,理由是全国有造酒厂家4万户,产大于销,酒质堪忧;批酒商10万家,流通秩序混乱,假酒难禁;市场根源在于管理机制不健全,政策不一。
国务院体改办据此广泛调研后,于2000年9月18日提出了关于酒类产品专卖问题的报告。2003年7月2日,财政部科研所贾康写了《关于恢复酒类专卖的建议》,建议恢复酒类专卖,理由有三:一是酒类高税高利,古今中外都是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目前世界上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酒类专卖;二是1979年暂停酒类专卖以后,酒类市场竞争无序,偷逃税普遍,每年财政流失700亿—800亿元;三是恢复酒类专卖条件已经成熟。
“白酒每年只有1000多亿元的销售额,税收有80多个亿,偷税漏税哪能漏那么多?”马勇对税收流失七八百亿元的说法感到很不可思议。他认为,如果国家真得实行酒类专卖,充其量也只会增加40个亿,而绝不是800个亿。
专卖治乱弊大于利?
据介绍,对于酒类是否应该实行专卖,国家发改委先后与有关部门、协会和企业进行座谈,最后达成了几点共识:其一,白酒损失税收700亿元之说,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其二,实行专卖制度不符合我国国情和酒业发展方向;其三,酒类行业需要综合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包括酒类立法)。据了解,目前发改委已形成报告,上报国务院。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实行酒类专卖弊大于利。一方面,专卖只能让一部分知名的大酒厂生存,而对于小酒厂来说生存空间就会减少;另一方面,酒类专卖会造成地方保护主义,很难形成全国性的酒品牌,行业的发展会受到政策的限制;最后酒类专卖会滋生腐败。对于厂家来说无论哪个部门来管,除了额外增加进门费用外,各种关卡的设置对于新品牌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而专管专卖使职能部门决定了外来企业在当地的生死权,容易滋生腐败。
厂家认为不利于酒业发展
在白酒行业多年的一资深人士表示,目前白酒市场竞争已经白热化,大家在竞争中使白酒的发展达到高潮,在竞争中规范市场,而酒类专卖势必淘汰盈利少或处于亏损的企业,而对于保留下来的酒厂来说感受不到来自市场的竞争压力,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另外从白酒的营销操作层面上讲,市场是动态的,通过纯市场的行为将一部分不合格的企业淘汰出局是市场规律在起作用,而要用政府手段去直接干预市场行为,就会使整个白酒行业面临着不进则退的局面。
另有专业人士表示,随着啤酒和葡萄酒的发展,消费者对酒的选择面也会越来越大,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实行白酒专卖,白酒厂家与啤酒、葡萄酒厂家的竞争力会出现此消彼长的状态,消费者自然就会转移消费目标。说得简单点,以前白酒竞争的厂家多,大家竞相推出各种活动争夺市场份额,哪怕消费者只尝一瓶新酒,对于维持整个白酒的消费量就会起到很大的作用,而白酒专卖很容易使消费群分流到其它酒类。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中国的名酒企业竞争太辛苦,为了保住品牌和争夺终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最后下来是卖得越多赔得越多。以四川一酒厂为例,该酒厂作为“六朵金花”之一,年销售额达1个亿,而年亏损近2000万元。如果真要实行酒类专卖,该企业多年打造的品牌很可能会从此消失。因此,虽然从大局考虑专卖有利于规范白酒市场,增加国家税收,但对行业的发展却会起到阻碍作用。本报记者高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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