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21日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南京市公安局推出了短信提醒服务,还将开通短信报警。另据《北京晚报》8日报道,在该报与公交分局合办的“我为反扒支一招”活动中,短信报警这一建议荣获一等奖。
提到旁观者冷酷无情的报道屡见报端,旁观者之所以对身边发生的违法事件视若无睹,主要还基于报警可能遭到的惩罚压倒回报的心理挣扎。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一旦旁观群体在面对这种问题的时候沟通和协作会很困难。第一个站出来说话的人付出的代价也可能最大,道德责任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效果也大打折扣。而如果在匿名状态下情况则会大为改变。因此凭旁观者的不作为不是社会道德沦丧的证据,不能代表正义在邪恶面前低了头。
那么我们的对策也就应该从减轻报警者可能遭到的惩罚着手。而短信报警能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旁观者摆脱这一困境。
随着手机的普及,短信作为一种新兴的通讯传播方式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正是短信报警可行的前提。短信报警最大的优点在于其隐秘性。他能在不动声色、不惊动他人的情况下报警,因此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报警者和犯罪分子的直接冲突,短信报警的匿名特征也使得报警者没有多大的后顾之忧。从而降低了报警对遭到惩罚的预期。另外短信报警的技术特点也注定了这一报警方式具有快捷、安全的特点。
当然,要完善这一决策还需做很多配套工作,比如,警方要确保接到报警信息后迅速反应,如果报警之后没人理会,那么恐怕就会给公众一个消极的信号;再如,要尊重和保护报警者的隐私等等。
如此观之,短信报警不失为一个实际可行并且行之有效的决策,完全符合政策制定的原则,因此,值得大力推广和完善。另据报道,国外比如韩国和马来西亚的短信报警系统已日趋完善,国内比如重庆也已开通了这一系统。各地尽可以拿来吸收,以为后事之师。陈丰(北京学生)(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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