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陈桂棣《中国农民调查》 > 正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 14:22 新浪财经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批准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皖政秘〔2000〕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
)精神,原则同意你省上报的《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安徽是中央确定的全国以省为单位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省,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不断总结试点经验,注意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国务院

  二000年四月二十三日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