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以常住人口计地区人均GDP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 04:40 深圳商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记者张晓松刘铮)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20日在此间表示,我国将不再采用户籍人口计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各地区将统一使用人口统计中的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

  李德水说,按照国际惯例,人口数应该用同期常住人口。但我国各地区在计算人均GDP时,有些采用户籍人口,有些采用常住人口。随着地区间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一个地区的户
籍人口与常住人口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如果仍采用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难以客观反映一个地区的实际情况。

  作者:记者张晓松刘铮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