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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实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 08:36 经济日报

  本网西安讯记者刘晓辰报道陕西省将实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最晚24小时内必须让公众知情。针对此次实施的网络直报系统,该省将于1月15日前完成对市级县级的系统培训工作,以保障网络的畅通,首先实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直接通过网络进行直报,不具备条件的可将报告卡寄送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实现网络直报。2月份到3月份为直报系统实施的过渡期,上报疫情时,个案卡片通过直报系统进行报告,同时采用原疫情报告系统上报旬、月、
年报疫情,并通过平滑过渡的方式,逐渐由逐级上报系统向直报系统过渡。据悉,自今年1月1日起,丙类传染病同时纳入常规报告与管理,卫生部要求各地须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的进行报告。其中包括: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之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之内、农村应于12小时之内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

  作者:刘晓辰资料来源:经济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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