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既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又是世界公认的公用事业。长期以来,世界各国大都对电力工业采用垄断经营和国有产权形式,实行公共管制。然而,从1981年智利首次进行电力体制改革开始,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股以打破垄断经营、培育市场竞争为内容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浪潮竞相在世界各国展开。
由于具体国情不同,各国构建电力市场的具体方式和实施步骤也各不相同。
澳大利亚:作为联邦制国家,澳电力工业的运作与发展主要依靠各州政府自己来实现。从1990年始筹划的电力改革是从各州开始逐步形成全国性竞争市场。全国竞争性电力市场主要是建立批发电力市场和零售电力市场,批发电力市场只允许大用户和发电公司、电力市场管理公司、输电和供电公司以及地区性系统运行者。零售与批发市场是完全断开的,用户只能进入其中一个。
阿根廷:从1992年开始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发电环节大约有40家独立的发电公司,单个发电公司的市场份额不得超过10%。电力传输网重组成一个阿根廷输电公司和6家地区电网公司。发电公司或供电公司不能控股输电公司,不允许电网公司直接买卖电力,只能收取过网费。供电部分重组成为3个供电公司,通过竞争获得政府特许权进行垄断经营,为终端用户提供供电服务,特许权长达95年。电力批发市场由一个非盈利又独立的批发电力市场管理公司管理,该公司由政府、发电公司、输电公司、供电公司和电力大用户组成,经费来自政府和发电公司。下设运行中心负责电力市场的调度运行管理。
新西兰:经过数年渐进改革,1999年电力市场化实施完全竞争。在发电领域,建立多个发电公司,任何一家公司拥有的发电装机容量都不超过30%;供电方面实现“线能分开”,供电公司不能同时经营配电和零售业务;零售方面重组为6—8个电力销售公司,电力用户可以不受地域限制自由选择电力销售公司供电;输电与配电环节仍然垄断经营,新西兰输电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提供输电服务,包括电网安全、稳定,电网调度,运行维护等。成立电力市场公司,负责提供电力批发市场行政管理、定价、清算、市场监管委员会秘书以及电力交易系统服务。由发电方、购电方、零售方、服务提供者各推选一名代表,成立市场监管委员会,负责电力市场监管。
英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电力改革,打破了由国家中央电力局(CEGB)独家投资并垄断经营。在发电领域,CEGB的非核电厂重组为私有化的英国电力公司和英国电能公司;同时鼓励新的发电公司进入。在输电环节,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在配电环节,英格兰和威尔士的配电由12家地区供电公司负责,供电公司允许购置自己的发电资产,但其在发电公司的持股不可超过15%。销售逐步开放,大用户可以自己选择电力供应者;允许发电公司进入售电环节。电力市场交易中心是发电公司和电力批发用户实现交易的场所,由一个独立机构管理和运营。电力管制办公室负责保证电力供应、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发放许可证和确定电价的最高限价。此外,垄断和兼并委员会通过执行反托拉斯调查,对电力工业行使监督权。
美国:电力工业基本上是多家办电厂、独家管电网的格局,其市场化改革是按照统一的联邦法规,由各州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决定改革模式和时间表。从正在进行改革的几个州的实践来看,基本上是从售电领域引入竞争即用户选择供电开始的,发输配并没有真正分离,而是成立独立的系统运行者负责电力市场的运作。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1-19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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