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募得巨资后2002年却出现亏损,虚构购销业务为获得增发资格
金健米业收到证监会60万罚单
昨日,有“中国粮食第一股”之称的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600127)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根据其公告,证监会主要指出金健米业的两项违规,并对公司及公司原董事、董事长作出罚款。
记者咨询业内人士得知,金健米业之所以遭到证监会的处罚,主要是涉嫌在当时虚构增发资格,而且在当年增发募得巨资后,金健米业却在2002年度出现亏损,公司暴露的种种问题更使得有关媒体发文指出“粮食第一股已被掏空”。
金健米业(600127)昨日公布处罚公告后,受此利空消息刺激,公司股票早市以4.98元低开,盘中股价进一步放量下行,最低跌至4.73元。截至发稿前,金健米业报于4.81元,跌幅达3.61%,居沪市跌幅榜前列。
证监会处罚金健米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认定,金健米业的违规事实主要有两点:第一点是自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采用虚构购销业务的办法,将资产委托收入、大股东让利等共计11710.82万元非主营业务利润记入主营业务利润;第二点是金健米业遗漏了与武汉大学签订的《补充协议》的内容。
证监会据此认为,金健米业的行为构成了“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行为,对金健米业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公司原董事长、董事等多人进行罚款或警告。
增发资格涉嫌虚构
金健米业的前身是常德市粮食局所属的粮油总公司,并于1998年上市,在上市当年通过IPO募资到24773.9万元。而到了2000年,金健米业进一步申请增发。
在2000年8月7日,金健米业董事会通过了增发决议,决议增发5000万股A股,其后在2000年12月29日-2001年1月9日,金健米业增发完成,实收增发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为7.65亿元。
根据金健米业发布的公告显示,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该公司将11710.82万元非主营业务利润记入主营业务利润,那么其玄机何在?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投行人士分析认为,在上市公司增发中,证监会曾规定上市公司增发新股须满足一个指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在6%以上。该投行人士认为,金健米业公布的11710.82万元资产委托收入、大股东让利等应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范畴。该投行人士还说,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比重曾有过70%的规定,如果非主营业务利润比重较多,将难以通过发审委的审核。
因此,该投行人士认为,金健米业之所以要冒险虚构购销业务,将非主营业务利润记入主营业务利润,就是为了虚构增发的资格。但此观点并未得到监管部门的证实。
涉嫌虚构募股项目
金健米业的第二点违规是其没有公布与武汉大学合作的“补充协议”。对于“补充协议”到底是什么内容,记者昨日连续拨打金健米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但记者了解到,金健米业与武大合作项目,为2000年度增发的募集资金项目。金健米业对此表示,为加强对魔芋的综合开发利用,公司拟与武汉大学共同出资组建“金健生物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而且金健米业认为,魔芋精粉需求量巨大,项目年利润总额可达1230.13万元。
但实际上,该项目金健米业根本就没有投入。在2001年9月,券商在对金健米业的回访中就指出:“该项目尚未正式实施”,但到了2001年12月1日,该项目便戛然而止,改为增资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早在2001年,即有媒体报道称,金健米业与武汉大学合作成立“金健生物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共同开发魔芋可溶可食性薄膜项目,涉嫌发布虚假信息。而证监会此次处罚也是认定金健米业违规,更显示公司有虚构项目的嫌疑。
本报记者 程林 深圳报道
旁边分析
粮食第一股前景黯淡
在增发当年,金健米业业绩便大幅下滑,2001年公司净利润仅为1703万元,比上年下滑60%,而比增发时预测的7569万元更是下降近80%。而到了2002年,公司更是爆出了1.3亿元的巨亏。
针对公司出现的种种问题和反差,有媒体称:“金健米业作为农业企业,高树农业大旗,尽占政策之利,却“不务正业,粮食第一股已被掏空。”伴随着公司的多事之秋,公司管理层也发生了巨变,公司近日先后有喻宇汉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黎军辞去企划总监职务;丁宇峰辞去公司投资总监职务,并任命了新的执行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中国证监会于羊年岁末对公司的处罚,更是使得金健米业雪上加霜,曾经的“粮食第一股”,是否就将这样衰落?图:
吴伟洪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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