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下发通知称,对工资被拖欠的农民工,法院将不再收取诉讼费、执行费和财产保全费,这些费用改向被执行人收取。为尽快审结案件,法院在立案时将采取速裁调解办法;对申请执行的案件,要在接到申请后的两个工作日进入实质性强制执行阶段。
继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对民工欠薪案件“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的通知后,各地法
院闻风而动,出台了很多便民措施,而福州中院的上述举措,更让人耳目一新。
依法维权,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以往,对民工讨欠款的案件,从法庭立案到讨回工钱,往往要经过复杂的程序,支付昂贵的费用。民工本来就没有拿到工钱,再花上大笔费用,万一官司打不赢,岂不是鸡飞蛋打、雪上加霜?即使交齐了各种费用,各种复杂的程序,也会耗得人精疲力竭。法院的门槛对一般人而言就够高的了,对农民工来说,这个门槛简直高得不可逾越,致使许多人在权益受损时,不得不对法律望而却步。此次福州中院出台的举措,将大大减轻农民工的诉讼成本和费用负担,大大简化了司法程序,提高了办案效率。这将为农民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靠山。
当然,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仅仅靠上述措施还不够。农民工依法维权难,从深层次上说,是长期以来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身份受歧视,享受不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政治权利和社会待遇,整个社会缺乏一套完整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使农民工在工资被克扣拖欠时,很难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现行宪法、劳动法都对劳动者的工资保障有明确规定,问题是长期以来,我们没有把农民工当成“劳动者”,使其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劳动执法部门应尽快将农民工纳入劳动执法维权的范畴,解决执法不到位的问题。由此说来,只有建立起有力的制度保障,促使农民工兄弟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使欠薪这一顽症得到根治。
文/新华社记者 王学江
(据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作者:王学江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