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多年的曲折发展,民营企业如今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支生力军。但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民营企业自身发展中存在的产权不清、管理粗放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地阻碍着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产权不清的问题。在民营经济中,除个体工商户是单一的私人所有制外,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是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但其出资人、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
的产权关系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一是出资人之间的产权不清。民营企业在创建时,不论出资者之间的比例怎样,原有的存量是清晰的,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出资者同时又是经营者之间,尽管岗位、能力、贡献不同,可对企业增量的分割却仍按原有资本金的存量比例进行,从而导致能力强的出资人与能力弱的出资人之间的利益分配矛盾。二是出资人管理与非出资人管理之间的产权不清。由于出资者管理可以享有剩余索取权,而非出资者管理却只能享有工资收入,从而导致了忽视人力资本而造成的产权不清。三是劳动者之间的产权不清。在企业从事劳动的职工,一般都只单纯地考虑按岗位分配或拿计件工资,很少考虑其累计履职年限、工作业绩参与分配或分红,这实质也就埋没了职工对企业整体的连续的积累性贡献。所以说,产权是否清晰不仅涉及到资产的存量问题,而且也涉及到资产增量的合理分割问题。因此,解决民营企业存在的产权不清问题,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按照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开展民营企业的产权改革。
第二,管理粗放的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民营企业的管理基本上是脱胎于传统社会中手工业和商业的家族式管理,企业推行的基本上是“人治”或“家族治”,与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不相协调。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没有严格的组织结构。企业的管理权、重大问题决策权都在“家长”手中。有时也有企业从社会招聘或从企业内部挑选专业人才从事中高层管理工作,但他们却很难行使自己的职责。二是企业自身管理知识的局限。在民营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业主的文化水平比较低,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往往使企业发展战略无法落实。三是“血缘关系”非常浓。企业即使有规章也难以执行,影响企业做大做强。所以,民营企业要真正从粗放的管理理念、风格和方式中跳出来,就必须认真学习国内外一切先进的、现代的科学管理知识,创建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并付诸于实践。
第三,盲目多元化经营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企业要从私人独资转向资本社会化,从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打破单一的生产经营模式是必然趋势。许多企业在实施多元化经营过程中大规模地进入了与原业务不相关的诸多行业,导致了主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未能进一步增强,而在新行业也不能有效地培养起新的竞争力,相反却分散了企业原有的竞争力。实践证明,民营企业在原有业务领域尚未真正获得竞争优势时,不应盲目进入新领域搞多元化经营,一定要把实施多元化建立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上。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获得稳定超额利润的竞争力,也是企业获取核心竞争优势的前提和基础。
文/云南省大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王仁宗作者:王仁宗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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