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采用固定手续费和网络服务费办法商户手续费率有望下调
新快报讯(记者 申兴)据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昨日消息,央行有关方面负责人日前表示,《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以下简称《分配办法》)统一规定了发卡行和中国银联的固定收益比例,这一措施将促进收单机构灵活开展业务,并有望在其业务成本范围之内促进商户手续费率下调。
新办法3月1日起施行
此前银行卡商户结算手续费收费标准和分配办法是根据央行1999年颁发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执行的。2003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分配办法》,并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央行负责人指出,《分配办法》作为行业内部规定,旨在调整中国银联各入网机构参与跨行交易时的收益分配关系,改变了原有收费办法对市场进行行政干预的色彩,其内容也尽量避免涉及商户和持卡人支付费用的规定。因此没有规定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的手续费标准,而是由其根据所要支付的发卡行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比例,依据商户情况和自身的成本要求协商确定。
ATM跨行查询暂不收费
央行宣布,ATM跨行取款交易收益分配将采用固定代理行手续费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方式。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行均按每笔人民币3.0元的标准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的标准向中国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央行暂不规定ATM跨行查询收费。
实际手续费率在1%之间
在回答《分配办法》的出台对手续费将有何影响时,这名负责人称,中国现行手续费率水平相对较低,收单机构与商户签订的实际手续费率在1%之间,并在逐步增加手续费低于1%的商户群体,这与国内消费和商品流转费用水平相适应,并远低于国际上银行卡业务受理手续费的平均水平。例如,日本目前银行卡受理手续费大约在3%之间,中国香港地区在1.8%左右,新加坡在2%左右。
按1999年颁发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受理商户所承担的结算手续费标准(即交易扣率)简单规定为2%和1%两大类。而跨行交易手续费收益在银行间的分配标准是发卡行、收单行、转接中心按照8比1比1的比例进行分配。由于认为刷卡手续费用高,成都、长沙、上海等地都已传出国美、永乐等商业零售巨头婉拒刷卡的集体事件。
商户分类更加细化
据悉,《分配办法》统一了发卡行和中国银联在跨行交易中的收益分配比例和办法。收单机构将其作为跨行业务中交易成本的一部分,并结合自身在业务开展中对设备、人力的投入成本,以及对商户交易风险管理的要求,与商户自主协商签订协议。《分配办法》较以往办法细化了商户的分类,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在区分宾馆、酒店类和一般类型商户的同时,对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航空售票、加油站、超市等一些特殊类型商户,通过降低发卡行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的方式,鼓励收单机构拓展商户受理银行卡。特别在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等社会公益性行业,发卡行和中国银联目前暂不参与收益分配。(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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