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确立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综合改革目标,国务院决定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并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等为两家银行补充资本金。两家银行已于2003年12月31日分别获得225亿美元现金注入,将在今年内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择机上市。据悉,工商银行也将注入资金,在2006年前完成上市工作。与此同时,农业银行也在积极推行改革,准备早日上市。以中行、建行获得注资为标志,我国国有银行改制上市已经进入全力加速的新时期。
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发行上市,对于推进我国金融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银行上市的漫漫长途上,还需要跃过几道坎。
一是解决资本充足率低的问题。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应该达到10%,但是对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来说,这一比率相对较高。国家已经看到这个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1997年调低国有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税率,1998年向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补充2700亿元资本金,1999年成立信达、华融、长城、东方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它们接收相当一部分由于政策性贷款及在转轨期间形成的不良资产。这些措施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实率明显提高,但距上市要求仍有太大的距离。这次国家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注入资金就是要提高两行的资本充足率,使其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要求。
二是体制亟待理顺。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虽然已经进行了10多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转轨依然步履艰难,在体制上还不能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的要求,特别是把行政体制带入银行商业化经营体制中去,产生了制度约束弱化、个人行为和主观意志代替银行商业化经营规则的弊端。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政府必须按市场规则办事,改变以往对银行行政控制的习惯做法,利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使银行真正按《公司法》运作,使银行法人真正受法律、市场、资本、绩效约束。
三是消化历史包袱。银行属于高风险行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业务量目前占全国银行业务总量的70%以上,但资产营运质量较差,形成了大量不良资产。如果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就允许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市,会对证券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因此,为了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上市关键是要做到充分揭示风险,以消除风险隐患。加大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力度,有利于消除虚假信息和误导性陈述,有效避免由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完全、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
四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存款占全国绝大部分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从某种角度上讲,不仅意味着机会,还面临着挑战。银行既然成为上市公司,在其企业化的运作中,就存在破产的可能。银行上市,意味着经营货币业务的银行正式与资本市场融合,这虽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国际发展的潮流,但同时也使中国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增加,银行业与证券业的联动风险更为紧密,一旦遭遇汇率动荡或利率攀升,极有可能形成风险共振的局面。因此,银行上市的同时也带来了破产情况下如何保障储户利益的问题。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都基本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但目前我国还处于空白。从近期看,在四大银行存款还不会有什么风险,可是在今后复杂多变的市场中,有很多不可预测因素,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还需要一定的条件和发展过程。
作者: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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