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决定于2004年2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召开2004年第1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4年2月18日上午9:00时,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公司金环宾馆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刘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03年12月23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04年2月11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4年2月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4:00
五、其他
1、费用安排: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陈诗武、陈金先
3、联系电话:0710-2108234
4、传真:0710-2108233
5、邮政编码:441133
董事会
2004年1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0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1、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对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2、对大会通知所列第项议案投赞成票;
3、对大会通知所列第项议案投反对票;
4、对大会通知所列第项议案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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