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受中国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委托,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专家组日前推出了《美国贸易政策评估报告》,指出在不同的领域,针对不同的产业,美国贸易法的有关规则并非与WTO的规则或精神相一致,有的具有较明显的单边主义色彩,有违多边法律体制。分部门评估,由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组成的美国金融服务业,仍然存在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经营业务限制,对外国经营者形成不公平竞争。
报告从银行业分析,认为1999年生效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推进了美国金融监管的进一步完善,打破了投资、银行和保险的分业经营的限制。但是该法并没有改变银行业和商业之间的壁垒。在外国银行的进入和经营上依然受到限制。如市场准入方面,在外国银行的市场进入上存在一些限制,在机构设置、审批程序、业务经营范围以及接受监管等方面存在歧视性做法。
在银行经营方面,存在地域限制和其他一些不符合国民待遇的现象。所有国家级银行的行长都必须是美国公民,除非该银行是外国银行的子公司或附属机构。在那种情况下,公司占多数的行长应当是美国公民。《1991年加强外国银行监管法》规定,外国银行分行不能吸收零散存款即10万元以下的存款,而必须通过其在美国的子公司进行。这极大地限制了外国银行在美国的发展。
报告分析保险市场,认为在市场准入上,州立法不统一造成了保险业市场准入的一个严重障碍。外国保险公司要在没有准入立法的州经营保险业务,须先在另一个州注册后才能在该州注册。这种体制限制了外国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的机会。
在证券领域,认为尽管外国证券公司在美国建立分支机构从事交易、经纪业务在法律上是许可的,但操作起来却不容易。《1940年投资公司法》要求外国投资顾问在SEC注册,但SEC要求外国共同基金建立一个另外的完全相同的基金以便注册。这样,外国公司就不大可能满足要求。
作者:记者 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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