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强调以《行政许可法》规定为指导,运用经济手段实现宏观调控
北京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昨天召开的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电视会议上强调,中央银行是一个宏观调控部门,运用经济手段实现宏观调控是改革的方向,在行政许可的设立上要贯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主决定优先、市场竞争机制调节优先、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优先的原则,尽可能地创造条件,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实施行政管理。
吴晓灵说,下一步央行将以《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为指导,做好部门规章的清理工作。目前在央行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中,有73%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权是以央行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央行联合发文为依据设立的。因此,解决央行行政审批设定的依据问题,是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既要争取通过国务院发布决定的方式解决目前部分行政许可审批权无法可依的问题,也要从长远考虑,尽快通过立法途径,最终解决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权的问题。
吴晓灵指出,中央银行将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配套准备工作。央行各级行对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行使行政审批权时,要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告知制度和公开制度;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吴晓灵同时要求,央行各部门要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情况,对已经取消行政审批但仍需监督管理的事项加强监督管理。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事后备案管理、加大日常监督管理等行政审批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方式和措施,做好对有关监管事项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绝不能因为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而放弃或削弱对有关金融管理事项的监管职责,要防止监督管理工作脱节。
作者:记者 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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