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者”林毅夫:“十一五”计划和下一步金融体系改革核心
展望2004之“十一五”课题
本报记者 傅航
西安报道
我国应该建立以地区性民营中、小银行为核心,配合几个大银行和股票市场的金融体系。
2003年9月,国家发改委发出了一份关于“十一五”计划课题招标的通知,这是政府部门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国家5年规划研究课题,其意义引起了各方专家的广泛重视,称这次招标代表了国家重大决策机制的改变,从政府决策角度看,它带来了部门决策向社会决策的转变、封闭性决策向公开性政策的转变。
2003年10月底,发改委共收到了350份投标书,严格评选之后56份中标,12月底中标者全部签约完毕,其范围涉及经济、环境、人口、教育、社保、资源等方面。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总的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到2004年年底将是规划进行的第一阶段,主要是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开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并在年底形成“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上报国务院。这个阶段也将是这次中标者们研究工作的主要阶段。进入2005年将是吸取社会意见以及完成规划最后的编制工作阶段。那么,2004年中,这些中标学者的研究将是怎样的?他们将怎样为2006年的“十一五”计划作出答卷呢?记者电话采访了其中的一位中标者: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教授。
去年9月,林毅夫收到了来自国家发改委关于“十一五”计划课题招标的信函,对于应标的课题,林毅夫填写了有关金融和国有企业改革。在采访前,他首先申明,他所谈的内容建立在两个前提上,第一,到2006年中国加入WTO的所有承诺都已落实,中国成为全世界最开放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从2006年到2010年将是实现这个目标的一个很重要阶段,“十一五”计划应该以此为目标进行安排。
《21世纪》:“十五”计划与“十一五”计划政府扮演的角色存在什么不同,在“十一五”计划中是否应该弱化政府的职能?
林毅夫:在“十五”计划中,政府计划色彩的烙印依然存在,但在“十一五”计划中以政府的力量来支持或扶持某一个产业或企业发展的余地将大大缩小。然而,这并不意味政府对经济发展不可发挥一定作用,但它的功能首先是提供信息,如整个社会未来发展的方向、哪些产业是新兴的产业、国际国内经济的变化趋势如何等等。政府把这提供给社会各阶层和部门,作为他们在面对市场各种挑战和把握各种机会时的参考信息。因而,在大的思路方面有一点需要明确,就是“十一五”计划与“十五”计划相比,政府应当更具有指导性,综合信息、形成共识、促进协调,制定能够克服外部性的计划,而不是一个扶持、鼓励某个产业或产业群的发展。
《21世纪》:这次你中标的课题其中主要是国有企业改革问题,而您对三农问题等一直有很深的研究,为什么这次你会着重将国有企业作为关注的焦点?
林毅夫:因为国有企业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其根本问题尚未解决。成立国资委解决了国家作为出资人的身份问题,但是,国有企业至今在相当大程度上还需依靠市场垄断以及政府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支持来维持生存。当我国全面实现加入WTO承诺后,所有外资企业均将享受国民待遇,国有企业过去享有的市场垄断地位将不复存在,国有企业必须直接面对市场竞争。过去政府对国有企业在资金方面支持主要有两个来源:国有银行的低息贷款和资本市场融资(几乎所有上市公司均为国有企业)。这一融资模式在WTO的框架下不再具有可行性。
首先,国有银行本身也将面对来自外资银行的竞争,因此依靠国有银行以低息贷款的方式来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扶持国有企业不再可行。
其次,在资本市场方面,估计资本账户的开放、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在不远将来都会实现。因此,外资(包括短期资金)进入中国的股票市场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在的股票市场存在很多问题,其中很重要一点就是上市公司大都为国有企业,自身素质较差,缺乏盈利能力,股东不能靠长期持有股票获利,只能短期投机或炒作。因此从现在开始必须让越来越多素质好、有竞争力和赢利能力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三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基于以上理由,完成国有企业的改革,提高国有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使国有企业不再依赖国家的保护和补贴,刻不容缓。
《21世纪》:传统扶持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再可行的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应该怎样才能得到巩固发展呢?
林毅夫:我仍然认为,国有企业最根本问题在于国有企业存在政策性负担,但在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下,政府无法区分企业的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由此导致政府只能把企业的全部亏损都承担起来。
政策性负担可分为两类,一是社会性负担,一是战略性负担。对于社会性负担,包括冗员、养老等,我国这几年虽然已经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但是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加强,现在需要把养老职能从企业中全部剥离、企业冗员全部下岗。所谓战略性负担是指企业所在的产业或产业区段资金很密集,我国目前不具比较优势。既然不具比较优势,除非国家给予补贴,否则无法生存。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围绕如何剥离政策负担,获得市场上可接受的利润率的能力来进行。
《21世纪》:能否详细说明如何来落实上述的改革思路?
林毅夫:对剥离社会性负担,现在国内的理论界和决策界已经有了共识,而且,正在落实这方面的工作,因此,这方面我就不多谈,至于剥离战略性负担,提高国有企业的自生能力的问题,可以依据国有企业的产品特性的不同而分成如下四种情形来处理:
第一类企业,其产品在国防上是必不可缺少的,而且只能由国内自己来生产。对于这类企业在任何国家都一样,只能继续由财政拨款来支持其生产,并由政府直接监督其经营。
第二类企业,其产品有相当大的国内市场,但在国防上不是很敏感。对于这类企业可以采取以市场换资金的策略,到国外的资本市场上市或和外国公司合资,直接利用国外的资金与技术,来解决企业在竞争的市场中因为不符合我国的比较优势而没有自生能力的问题。
第三类企业,其产品国内市场的规模很小,但企业拥有比较强的工程设计和管理力量,这类企业则可以转向生产在国内有市场且劳动力比较密集的产品。
第四类企业,其产品没有市场,企业也缺乏工程设计和管理力量,这类企业只能令其破产,退出市场。
只有剥离了企业的政策性负担,解决了国有企业的自生能力的问题,现代企业制度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在“十一五”计划期间必须在“十五”计划所取得成果基础上,沿着上述改革方向继续向前推进和落实,国有企业才能巩固和发展。
《21世纪》:在你中标的课题中另一个重要部分是金融改革,为何你把金融改革和国企改革联系在一起?
林毅夫:金融体系是国民经济当中的最重要环节之一,没有一个现代化的金融就不会有一个现代化的经济。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的问题很多,但是在国有企业需要依靠金融体系提供廉价的资金来维持生存的情况下,金融体系的改革难于进行。所以,国有企业的改革推进了一步,金融的改革也应该跟进一步。
《21世纪》:你建议在“十一五”计划中,如何进行金融改革?
林毅夫:对于金融改革目前国内的焦点是四大国有银行和上海以及深圳两个资本市场的改造,在2006年有关WTO的所有承诺都要落实,外资银行可以经营个人人民币业务的竞争压力下,这方面的工作确实刻不容缓,但是从长远的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我认为下一步的金融改革更重要的是建立适合我国发展阶段的金融结构,发展以地区性民营中小银行为核心的金融体系,这个建议其实关系到我国现阶段最优的金融结构的问题。
根据金融体系的基本职能:一是动员金融资源,把分散在四处的剩余资金集中到金融部门;二是分配金融资源,把资源配置到国民经济中最有竞争力、回报率最高的部门;三是分散风险,项目投资的风险由多个市场主体分担,从而鼓励投资,鼓励技术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在以上三种功能中,其中配置的功能是最重要的,因为,如果配置好了,可动员的资金就多了,而且,风险也会减小。
所谓好的配置就是将资金配置到经济中最符合比较优势、最有竞争力的产业中的企业。目前我国最有竞争力,最具比较优势的是劳动密集部门,而劳动密集部门的绝大多数企业是中、小型的民营企业。大银行往往不愿贷款给中小企业。同时,股市融资的初始成本高,上市后对会计、审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多,成本也高,资金需求量小的中小企业也不合适在股市上融资。最适合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安排是地区性的民营中、小银行。
其实,在任何国家,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因此,在任何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早期,金融结构的基础应该是能为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中小银行。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规模扩大了,资金需求量增加,才逐渐发展资本市场、大银行等,以满足这些大企业的需要。而且,即使到了这个阶段绝大多数的企业还是中小企业,所以在发达国家仍然有许许多多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小企业在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比发达国家要大得多,因此,我国应该建立以地区性民营中、小银行为核心,配合几个大银行和股票市场的金融体系。
可以说,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金融结构,是一个从现在开始就应该仔细研究,并在“十一五”计划中要有良好规划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链接·
“十一五”计划部分中标课题
图表略,详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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