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3日电据央视国际报道,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将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要求,调整监管方式、加大对银行业的监管力度。具体措施包括:公开监督管理程序,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出台《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复议办法》、《法律事务工作规定》三个配套法规。当事人对银监会监管行为有质疑的,可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
1月1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座谈会。刘明康在会上发言。
据银监会官方网站的消息,刘明康在发言中说,学习贯彻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银监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银行业要认真学习贯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切实加强银行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中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要学习宣传好。银监会已成立宣传培训工作小组,负责《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宣传培训。各银监局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学习宣传培训。
第二,要贯彻落实好。改进监管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加快向“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转变,建立一个公开透明、高效运作的银行业监管体系,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提升银行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第三,要公正透明。严格依法办事,“公开监督管理程序,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切实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第四,要把学习贯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与《行政许可法》和修改后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的学习贯彻结合起来,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鼓励金融创新,实现有序竞争,提高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银监会党委书记阎海旺主持了座谈会,并对银监会系统学习贯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提出要求。中国银行行长肖钢代表商业银行发了言。法学界代表王家福、王卫国作了发言。全国人大法律委、财经委、法工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证监会、保监会、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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