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目前,市场对全流通的议事程序基本达成一致:“统一规则、分散决策”。但什么样的全流通方案能够达到跳开目前静态的利益分割设计,从而使市场各方都能够接受,并落到操作层面上呢?就此,记者专访了有关方面的专家----波涛博士和王欧博士。
记者:相关部门的领导曾反复强调,任何改革举措,只有在市场稳定和投资者权益得到保护的前提下,才能得以推进。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多次表示,在国有股全流通问题上,
要做到一视同仁。这是否表明,从2002年以来的全流通大讨论,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波涛:近年来,国有股的流通实践一波三折,全流通的大讨论也已经有两次。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的思想认识发生了很大变化,主流设计思想从“统一规则、集中决策”转变为“统一规则、分散决策”。但目前离真正开始解决股权分置中的难点问题还有明显差距。
王欧:随着市场相关环境的日趋成熟,尤其是通过近两个月来的股权分置问题的广泛讨论,相关各方对解决股权分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基本形成共识。现在各方都基本认可了“统一规则、分散决策”的总体框架,表明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将是协调相关各方,寻找有效方法,消除阻碍解决股权分置的若干难点问题。
记者:目前,阻碍解决股权分置的难点问题有哪些?为什么在热闹地讨论一阵后,又有些沉寂呢?
王欧: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事关各方利益调整。但是,如果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只是局限于相关各方对上市公司现有利益,甚至是以前利益的如何分割和分配上,就容易陷入分配不公、分配不均的漩涡中,而忽视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核心,即如何保证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同时使全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尝试限于僵局。这不仅是方法问题,更是解决股权分置的出发点与着眼点问题,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
波涛:我认为在近两次的大讨论中,大多数方案设计仍然局限在一个单一的视角,即单纯从过去的眼光,从静态的眼光,从利益分割的角度来进行方案的设计。这样一来,这些方案无论怎样变化,实质上都是在讲对上市公司现有财富的重新划分问题。就好像日常生活中人们谈论的“分家”以及“分家”如何分得满意问题。但实际上,这是十分困难的,很容易陷于僵持不下的局面。
王欧:说目前很多方案设计局限在一个单一视角的意思是,它们很可能适用于一部分上市公司,而对于其它一些上市公司(例如一些绩优大盘股或纯民营上市公司)就不太适用。
记者:如果不从“利益分割”的角度解决问题,那么,要使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一事落到实处且具有可操作性,应该树立什么样的新思维?
波涛:应该树立“利益共享”,着眼未来发展的思路解决问题。我在2002年2月就已经发表了《利益共享的预设未来流通权计划》文章,文章明确提出,本着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改革发展以及我国上市公司整体业绩不断提升的前景的信心,本着“利益共享”原则,在发展中平稳解决股权分置,实现股权的全流通。我特别强调的是,这种无阵痛共享模式,在稳定股市的大前提下,通过若干年的努力,使投资者不知不觉中逐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逐步扩大流通股比重。
王欧:应该本着着眼未来,共同创造财富的思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从具体的操作上看,波涛提出的方案核心是预设流通权。即通过事先设定公司未来目标股价,将非流通股是否及何时获得流通性与流通股股东未来的投资收益紧密联系起来,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提升公司价值的努力联系起来,与公司的未来发展联系起来。这样,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的利益真正统一起来,使多赢成为可能。我认为这种方案更适用于三类上市公司:关乎国计民生的绩优大盘股、纯民营绩优上市公司以及目前股权已经相对分散而控股股东又不愿失去控股地位的上市公司。而对一些公司来说,所有基于利益分割的方案是有很大局限性的。
记者:曾经有一段时间,市场上流行一种由简单到复杂的观点,即先在没有国有股份的上市公司作试点,然后通过市场的压力,使国有控股企业等跟进。你们是怎么看待此观点的?
王欧:在解决股权分置的问题上,任何单方面决策都是不能够成功的。如果把国有股东,尤其是国有大股东排斥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讨论框架之外,股权分置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我认为,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可以也应当通过试点的方法摸索经验。但试点的基础是找到各方可基本接受的解决思路,再通过试点摸索具体方法。
波涛:我当初设计预设流通权方案是在2001年的夏天,如果按照此方案运作,现在有些国有股占控股地位的,且处于垄断行业和支柱性行业的上市公司,首先已经达到了全流通的条件。因此,将国有控股企业排斥在试点之外,是很不理性的,不利于股权分置问题的彻底解决。
(上海证券报记者 卢晓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