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智科技召开离奇股东会 两个大会谁说了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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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 05: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宏智科技日前召开了离奇的“双份”股东大会:第一大股东王栋召集的宏智科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董、监事会成员换班的决议,现任董事会召开的股东大会则否决了董、监事会成员换班的议案。究竟哪方的股东大会决议具备法律效力,成为各方争论的一个焦点话题。 王栋:我召集的股东大会是合法的 王栋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的刘晓军现场见证。刘晓军在会上也宣读了法律意见书。他认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程序,股东表决合法有效。 刘晓军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公司股东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要协助,董事会的成员不得阻挠股东召集股东大会,由于本次大会是改选董、监事会,与现任董事会存在冲突,不利于会议进行,因此现任董事会进不了主席台。现任董事会没有参加,股东可自行主持会议。 刘晓军还称,现任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之际提出变更会议召开地点,这不符合程序,因为变更会议召开地点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公告,告知全体股东。 当记者问道,新当选的董事会是否合法?为何不先罢免现任董事会后再召开股东大会?刘晓军律师说,根据有关规定,由于本次改选董、监事会合法有效,从即日起可行使公司各项权利,这就意味着对原任董、监事会的罢免。 黄曼民:王栋做法违反法律规定 而现任董事会召开的股东大会由福建创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该律师也认为本次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宏智科技现任董事长黄曼民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之所以另择地点召开股东会,是由于其主持股东大会的要求遭到阻挠,使得他没办法履行职责。为此,经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决定将本次股东会更改到同酒店的三楼三狮厅。黄曼民认为,王栋的做法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改会议地点,会议时间顺延至10:00,与会股东重新登记,逾期视为放弃。 有关人士:应借助有关部门仲裁或司法介入 记者查阅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第二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会议时,由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不过,法律界专家同时也指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董事会未能指定董事主持股东大会的,提议股东在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后会议可由提议股东自己主持。 据悉,在王栋发出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宏智科技现任董事会一开始并没有争夺股东大会的主持权,而是以司法途径力图暂缓股东大会的召开。在司法途径失利后,宏智科技董事会1月10日公告称,“针对公司第一大股东王栋提议的于2004年1月11日自行召开并主持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出席并由董事长黄曼民负责主持该次股东大会。” 此间人士认为,要解决宏智科技股东之间的纷争,为今之计惟有借助有关部门的仲裁或者是司法介入。然而对于宏智科技的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他们的巨大损失该由谁来负责呢?一位林姓小股东说:宏智科技自上市以来内讧严重,导致公司业绩滑坡甚至亏损,不管是公司的大股东还是现任董事会,都有一定的责任。 据悉,宏智科技曾是电信软件行业的一面旗帜,然而上市1年多来,公司因内部股东之间争权夺利,导致丑闻不断,公司的股价与其1年多前上市时相比已只剩下四分之一。 (上海证券报记者 许少业 陈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