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李荣融
李荣融,1944年出生于江苏苏州市,1968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63年后在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系电化学工学专业学习,1968年后任工人、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1986年后任江苏省无锡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轻工业局局长、计划委员会主任,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92年6月后调国务院生产办公室生产计划局工作,1992年8月后任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对外经济合作司副司长,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改造司司长、秘书长、副主任、党组成员。1998年后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
任、党组成员。1999年12月后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01年2月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任命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现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
李荣融指出,对于股市,国资委的态度就是“一视同仁”,对所有的投资者一视同仁,给与保护;既要保护流通股东的合法利益,也要保护非流通股东的合法利益,同股同权。对于国有股减持,李荣融明确表示国有股转让审批的权限在国资委,而“现在还没有找到能为大家接受的国有股减持方法”。同时明确阐述了国有股减持流通的前提和条件,这个前提就是办好国有企业,使国有企业有一个比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国有企业的业绩好了,减持才能成为投资者竞相争购的对象。明确提出了国有股减持和流通的原则,基本出发点就是对所有投资者一视同仁,给予保护。
李荣融主任积极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组改制后的境内外上市,着力于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与完善,明确指出要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尽快使股份制成为中央企业的主要实现形式,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互相参股等多种途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调整和优化产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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