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本报A6版报道的《花赠券要跑半个城》讲到,年终饭店、商场等消费场所,为促销生意,经常会有“买多少送多少”的赠券,但有些商家太精明,想花掉赠券常常要跑半个城———给的不是原来的那个消费地点,而是新开的远途分店。记者曾采访到有些顾客最后只得放弃。然而,报道出来后,有些读者反而称放弃消费大可不必,何不网上转让?
下面是读者孙先生的自述:如今,各种火锅店、烤肉店,总爱搞些返点、促销,虽然
对那些路途、时间都不巧的食客而言有“鸡肋”之嫌,但对那些有闲又有头脑的食客来说,却可能有意外收获———将这些券转让、兑现或者自用。比如有的网站就有大量的“倒券手”。
记者按孙先生的指引来到这一网站搜索,发现这类转让帖子有好几页。“我有100元某某店的抵用券,现价80!到这个月24日。要联系请发短信(手机恕不接)。”“现有太平南路一火锅店的赠券价值145元,100以下免谈。”
一些网友议论:其实这也算“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商家返张券让你继续消费,就像“猫钓鱼”;那消费者就团结起来、一个将对自己没用的赠券折现,一个便宜买入消费省钱,也算“双赢”。像商场返利券,年终时也悄然出现“黄牛”———“买多少送多少”红火起来,便有人打着返利券的主意,当场拉着那些刚拿到券的顾客,表示可以低价买进,再加一点价将券卖给急于购物的顾客,从中赚取差价。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从法律、监管上讲,这一“新行当”也是盲区,消费者虽然有可能得实惠,但也不宜全信,防范意识仍不可无。孔小平 马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