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指出,政策性文件太多,一般的企业家无从查阅;尽管在大量削减审批项目,但原来有多少?现在还剩多少?每天又滋生出多少?人们并不清楚本报记者于勇日历翻过2003年,民营企业参与国资重组话题陡然升温。但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中国的国资改革目前依然在以政策为主导,缺少法律的支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家李曙光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说:“在民企参与国企重组的高潮中,当前最紧迫的问题是法律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介绍,目前中国有8%的民营企业已经通过兼并收购国有企业而
壮大,许多企业无论资金、技术还是管理水平,都具备参与大规模国资处置的能力。但是,民企参与国资处置的政策大都分散于各种文件中,文件发布的年月日不同,内容也存在很大差异,甚至有互相矛盾的地方。国家发改委改革研究所副所长李保民认为,要进一步细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完善已起草了10年之久的《国有资产法》,出台包括《物权法》在内的各项配套的法律法规。李曙光认为,许多法规是中央、地方各有各的规定,在遇到产权纠纷和产权诉讼的时候,可能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处理结果也不一样。“我们的诉讼成本非常高,特别是涉及到产权纠纷,一般要上诉,上诉不成立还要申诉”。一位民营企业董事长告诉记者,政策往往随着政府领导班子的更迭而改变,这是最让他们感到头痛的事。再有就是新领导不买旧账,上一届班子的承诺经常“过期作废”。目前,中国各职能部委颁布的政策性文件太多,一般的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很难查阅这些法律资料,特别是涉及到具体操作的相关资料。一些政府对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重组施加影响,不仅使本来就比较脆弱的法律框架越发不稳,而且弱化了其有效性。李曙光认为,原因之一是政府定位还是建设型的,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旗号下,有的省市官员都当开了总经理,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直接把他能控制的国有企业交易行为纳入政府行政范畴。第二,还有很多政府保留了很多权力,主要表现在以审批权作为控制国企和民企之间的交易。“我们经常看到报纸上说,政府又削减了多少审批项目,削减了多少行政权力。但原来他们到底有多大权力?可以干预多少领域?政府每天又滋生出多少审批领域?还剩下多少要经过他们审批的领域?人们大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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