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崔克亮北京报道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改革开放25年来又一次重要理论突破。这个问题的提出,标志着我国改革已进入以调整重大利益关系为目标的攻坚时期。建立现代产权制度需要一套有效的外部制度来保障实施。
1月9日,在中国改革报社和中国改革与发展论坛组委会共同举办的“现代产权制度理论与实践论坛暨中国改革报创刊十周年纪念大会”上,高尚全、张卓元、郑新立、魏杰、高
铁生、常修泽等经济学家发表了上述看法。
与会专家认为,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同时也是针对当前我国改革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而提出来的。我国改革发展到目前阶段,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实际上都已触及了产权问题。特别是金融和资本市场、国有企业、政府职能转变,已成为改革中的三个难点,解决这三个问题都涉及产权。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打破改革有可能陷入的僵持状态,为改革实践提供了依据,在政策层面上开了口子,为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扫清了理论障碍。
专家们认为,经过25年的改革,国有经济战略重组还没有完全到位,还有相当大的空间。至于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尽管做了一些改革,但是与现代产权制度仍有一定距离。因此,如何打破目前的产权格局,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应以股份制为主要实现形式,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产权、集体产权、私人产权和外资产权等多元化产权结构的改革;股份制改革要防止国有资产被侵吞,要杜绝近亲繁殖、内部人控制和官商勾结等现象。
专家们建议,我国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规模庞大,改革任务繁重,不可能靠一个模式解决问题,必须多条腿走路。这些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在实践中有很多积极的探索,要认真总结并提到理性高度。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一定要落在实处,不能说与做两张皮,更不能因人废事。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前提条件是要有实施保障。不能完全依赖行政行为来维系,应该建立一套有效的实施制度,其核心是经济民主,用制度来保障产权改革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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