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申请各级财政补助20元,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合作医疗基金。
农村五保户和特困农民家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基金中解决。
————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个人缴纳部分由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设立专户,组织收缴,并按规定上划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具体收缴办法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为大病住院医疗基金、门诊医疗基金和家庭健康服务基金。其中住院医疗基金占67%,门诊医疗基金占23%,家庭健康服务基金占10%。
———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医疗基金由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下拨到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由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分别建立农民家庭账户。
———门诊医疗费凭合法医疗机构发票在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销,每户每年报销额最高不得超过家庭户余额,年度有结余的可转入下年度使用,但不得抵缴下年度个人应缴费用。
————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费用报销,由就医者与医疗机构结算,医疗终结后凭医疗机构病历文书和医药费收据在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申请报销。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初审并定期报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核销,再将费用支付到人。
———住院医疗基金分段按比例报销,其比例为:1000元以下部分报销40%;1001—2000元之间部分报销50%;2001元以上部分报销60%,每人每年报销住院费用封顶线为10000元。
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报销比例作适当调整。
———合作医疗参加者住院医疗可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中自由选择。因本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不能处理转往县以上医疗机构的,其费用报销比例在规定的各段比例基础上下调10个百分点。合作医疗参与者外出打工期间因病需住院的,原则上回本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因抢救等情况异地住院的,其费用在规定的各段比例基础上按50%报销。
孕产妇住院分娩按自然分娩和剖宫产实行定额补助,每年年底确定标准,补助到人。
(摘 编)作者: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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