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有祥)为期两天的“2004房地产发展新动力研讨会”昨日结束,本次活动是由省房地产业协会举办的。在会议期间,省房协发布《2003年度广东房地产开发中供电工程“三不指定”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报告》指出:目前仍有部分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三不指定”政策现象。
据了解,省广电集团早在1996年已经提出供电部门不能垄断,并制定了“不指定工程设计单位、不指定施工队伍、不指定设备材料”的“三不指定”政策。前年12月,省房协和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联合提交《房地产开发中供电部门不合理收费问题研究》报告,揭露省内一些城市存在的供电工程违反“三不指定”政策的现象。
一年过去了。为了解“三不指定”政策执行落实的情况,去年10月份,广东省房协再次在全省范围内展开调查。从调查情况看,今年广东省相当一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开发中供电工程“三不指定”政策得到落实,但仍有小部分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三不指定”政策的现象。
调查还显示,广州市抽查的4家有在建项目的房地产企业,只有一家指出存在“指定设计单位”;江门市抽查的3家企业中,一家指出没有“三指定”,另有一家指出存在“指定设计”,还有新会一家企业反映存在“三指定”;阳江市房协对下属各市区(县)房地产企业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三指定”现象依然严重,只有市区一家企业及阳春市反映不存在“三指定”,其它市、区(县)属企业都反映存在“三指定”;东莞市抽查了6家企业,其中2家企业表示没有“三指定”,其余都表示存在部分“指定”,东莞市房协对此也表示认同;中山市抽查的3家企业中,2家表示没有“三指定”,另外一家表示高压供电部分存在“指定施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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