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混乱广东蓝带损失1800余万
原蓝带董事长刘允忠被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
【本报肇庆电】(深圳商报记者段煜第)据肇庆市纪委、市监察局6日消息称,该市经济贸易局调研员、原广东蓝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刘允忠,在蓝带
集团任职期间,对本集团投资的珠海蓝带啤酒城的经营管理严重不负责和用人不当,造成蓝带集团经济损失1800多万元;同时还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擅自将蓝带集团公司的22万美元和110万元人民币借给肇庆化工进出口公司后无法收回等。经投资双方确认后,刘允忠近日被肇庆市有关部门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经查,广东蓝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带集团)与肇庆市端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端州公司)于1994年11月签订协议,合作经营珠海市蓝带啤酒城,时任蓝带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的刘允忠出任啤酒城董事长,总经理由端州公司物色并委派的社会人员刘某担任。期间,刘某伪造“广东蓝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印章和冒充刘允忠签名,多次向银行贷款,致使珠海啤酒城连年亏损。但刘允忠不但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顿,反而在知道刘某采取不正当手段贷款及知道其仍欠珠海农业银行760万元无法归还的情况下,于1999年8月17日给珠海农业银行出具委托刘某贷款760万元的《授权委托书》,并将授权贷款有效期追溯到1998年1月1日,使刘某违法贷款、直接损害蓝带集团利益的行为合法化。2000年7月,珠海啤酒城被珠海市香州区法院查封而停业。蓝带集团的实际经济损失共达1800多万元。
肇庆市有关部门另查,1995年3月,刘允忠未经蓝带集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擅自同意以1比8.48的比率经肇庆市外管局调剂了50万美元给肇庆市化工进出口公司,该公司只支付了236万余元人民币给蓝带集团。同年11月,该公司又向蓝带集团借款,刘允忠未经蓝带集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就指使财务部有关人员将110万元人民币转入某公司后再转给化工公司。至今无法收回。
肇庆市纪律监察部门认为,刘允忠未经蓝带集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两次借出巨额资金给化工公司而未能收回,既违反了企业之间不能互相借贷的金融法规,又违反了大额资金合作须经集体研究决定的财会制度,是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段煜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