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叶志明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最新一期《财经》杂志撰文指出,我国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扩大贷款利率向上浮动幅度、允许存款利率向下浮动和进一步扩大利率放开的品种。
在这篇名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文章中,周小川特别提到,中国的一个特殊情况就是就业压力非常大(每年须解决大约1000万新增就业),而解决新增就业的最主要贡献来自于城镇中小企业,因此,“如何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利率政策如何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其获得贷款或其它渠道的融资,在相当程度上有赖于利率市场化改革这项重要任务的推进。”
扩大贷款利率上浮幅度
经过三次扩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后,我国目前对商业银行划分了五种贷款浮动幅度:试点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贷款利率的0.9~2倍区间浮动,其他农村信用社可在0.9~1.5倍区间浮动;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率可在基准贷款利率的0.9-1.3倍区间浮动,对大企业可在0.9~1.1倍区间浮动,还有少数大企业不上浮、只下浮。
周小川认为,今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逐步放宽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主要是扩大向上浮动的范围,使银行有更大的利率管理自主权。
鼓励大企业发行公司债,公司债市场利率应有更大的浮动区间,可以由市场选择是否能够获得更低的利率。
存款利率应允许向下浮动
周小川指出,越是高风险金融机构,越有可能高息揽存,导致财务负担越沉重,往往使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因此,在资本充足率监管得到严格执行之前以及及时校正措施有效建立之前,存款利率上浮是需要谨慎的。
他说,银监会正积极准备并将推出更加严格的资本充足率约束。
银行在资本充足率不足且资本金补充有困难的情况下,就必须考虑减少风险资产的增长,如不能有效降低资产的风险权重,则不得不相应适当收缩资产负债表,因此就会产生存款利率下浮的可能性。
增加利率放开的品种
周小川指出,有些利率品种是否有必要进行管制,或者是否有必要设定过窄的浮动区间,是需要重新认真考虑的。
他认为,通过把品种补齐,增加一些政府债券或一些债券的替代品种,使短、中、长期都有良好的、充足的债券产品,减少行政力量的作用,慢慢增加市场深度,有利于逐步建立有效的基准收益率曲线,为金融机构及各个金融市场运作提供有效的利率基准。(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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