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今年首例公开谴责:为了实现信息的对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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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 06:42 深圳特区报 | |
2004年1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对存在违规担保问题的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亚平进行公开谴责。这是新的一年中,中国证券市场发生的首例公开谴责。 在刚刚过去的200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发布14次公开谴责公告,涉及15家上市公司和部分公司董事、监事等高层。同期,深圳证券交易所对20多家上市公司进行了公开谴责。 借助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完成的公开谴责,成为交易所对严重违规的上市公司一种无声但严厉的责备。 *ST鼎天何以被公开谴责? 元旦刚过便被交易所公开谴责,让ST鼎天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明星”,也使“公开谴责”进入了更多普通投资者的视野。 鼎天科技为何被公开谴责?循着上证所的公告,人们把目光拉回到2003年11月22日。当日,鼎天科技发布公告,称在其对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自查时,发现了违规担保的重大事项。 原来,2001年10月31日,东方光盘制造有限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成都分行借款4500万元,上市公司为其中4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另有500万元借款由另一家公司提供担保。由于东方光盘制造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这笔借款而被涉讼,同时成为被告的鼎天科技则被判决对其担保的东方光盘债务的剩余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2年6月28日,鼎天科技还曾与中行成都市蜀都大道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鼎天软件有限公司三笔合计141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两项担保涉及金额合计占鼎天科技2002年末净资产的70%,但在这家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中均无记录,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也未形成任何决议并予以公告。 直至2003年11月22日,鼎天科技才就这两项重大担保事项进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鼎天科技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陈亚平先生未能勤勉尽责,严重违反了“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在《董事声明与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证所对公司董事长陈亚平作出了公开谴责的决定。 公开谴责是什么?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公开谴责”就被写入了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分别制订的《股票上市规则》。那么,公开谴责究竟是一种什么行为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总监周国庆介绍说,作为证券交易所的组织者,证券交易所与上市公司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通过上市协议和上市规则来约定的。因此,证券交易所对违规上市公司只有“处分”而没有“处罚”的权利,而公开谴责正是处分的一种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规定,上证所按照情节轻重,对违规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上市推荐人进行处分,处分方式包括责令改正、内部通报批评、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开谴责。另外,对违规的上市公司可要求有关负责人支付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惩罚性违约金,对违规的董事、监事可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对违规的上市推荐人可取消其资格等。 周国庆解释说,考虑到对上市公司处以惩罚性违约金可能会最终影响股东的利益,因此到目前为止,交易所尚未使用这种处分方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开谴责是交易所对违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作出的最严厉的处分。” 实际上,通过公开媒体谴责违规者的方式,在以“透明”为主要特征的证券市场运用得非常广泛。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将公开谴责作为对会员的处分措施之一。而即将于2004年2月1日施行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第64条则明确规定,“保荐代表人因投资银行业务或其具体负责保荐工作的发行人在尽职推荐期间、持续督导期内受到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谴责的,中国证监会自公开谴责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已受理的责任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 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督 公开谴责作为一种处分手段,在证券市场已经存在了10年时间。但直到最近几年,人们才频频地在各大证ㄒ得教搴屯旧掀灯导健肮丛稹钡淖盅U庵制德实母谋洌撬孀胖と谐《孕畔⑴都喙艿娜战パ细穸⑸摹?/p> 从1999年至今,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先后47次发布公开谴责公告。2003年,15家上市公司先后遭上证所公开谴责。其中,宁城老窖、环球磁卡、生态农业、天津海运等未在法定期限披露业绩报告,大盈现代、丰华股份等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信息,福建神龙、浙江信联、渝万里等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借款信息,济南轻骑、申华控股等在业绩预亏披露方面存在问题,锦州港、美尔雅以前年度会计资料存在重大差错、遗漏或虚假编造,莲花味精则因违规向关联公司签发承兑汇票而遭公开谴责。 2003年的公开谴责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因“琼胶”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兰生股份。2003年7月28日开始,兰生股份在未经公司决策程序审议通过的情况下,陆续动用人民币5.79亿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公司,在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进行天然橡胶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9月12日之后的琼胶连续暴跌,使兰生股份遭受重大损失。兰生股份因此起诉琼胶市场及浦东公司,但直至9月23日才就天胶交易纠纷进行临时公告。12月12日,兰生成为2003年最后一家遭公开谴责的沪市上市公司。 “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监督是证券交易所的重要职能之一,而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是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环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总监周国庆说,公开谴责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上市公司,正是为了实现证券市场的信息对称。 “上证所重申: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监事应当履行监督职责;董事会全体成员应当保证重大信息的及时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