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600385):替职工贷款担保被工行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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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 06: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消息ST金泰(600385)今天公告称,公司于2003年11月25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因替公司职工贷款担保,公司被中国工商银行告上法院。 据悉,2001年3月15日,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与公司职工刘黎明等17位被告分别签订了小康家庭综合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总计45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02年3月1 同日,原告与公司还签订了个人贷款担保合同,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到期后被告未还款,公司亦未履行担保责任。因此,工行请求法院判令刘黎明等17位同志及公司共同承担偿还所欠借款450万元及利息。 作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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