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BO的问题上,长期以来专家和学者都发表了各种各样的见解,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也大有人在,因此,要最终出台规范化的MBO实施细则,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缺乏政策土壤培育的情况下,MBO必然会出现许多问题,并滋生出一些怪胎。
本报记者 周春明/文
“我对宇通集团深表同情。” 上海隆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尹中余说。
尹中余认为,涉及宇通集团100%股权的一起司法拍卖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是,现阶段在中国实施MBO仍然缺乏政策土壤。
尹长期从事MBO的咨询顾问工作,在为国内一些企业负责人设计MBO方案时,他也为政策的不明朗而深感头疼。
“在缺乏政策支持的情况下,一些正在实施的MBO企业只有采取规避政策的方式,如司法拍卖,以及利用信托公司代为持股等。”
“规避政策虽然不值得提倡,但企业是不得已而为之。”
“中国应该加快MBO的进程。”这是尹的观点。
“没有人比国有企业负责人更了解企业的现状,” 尹中余说,“因此实施MBO将能够有效促进企业业绩的上升。”
“另外,由于国有企业负责人长期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从感情上讲,也应该鼓励国有企业负责人收购本企业。”
但也有很多学者反对在中国大规模推行MBO,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高级重组专家张春霖是其中之一。
“MBO机制用到小企业问题不大,但用到大企业,至少会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张春霖称。
“一是排斥竞争;二是企业负责人没有能力给企业注入大量资金,尤其是大型企业涉及到几亿元以上资产时;三是管理层收购后,保护中小股东更加困难;四是长期实行MBO政策会形成恶性激励。”
另有一些专家,关注的是国有产权的定价问题———MBO的弊端是,国有企业负责人可以利用控制国有企业的机会,做假账减少企业资产,从而使自己能够低价收购国有企业———俄罗斯推行MBO是一个深刻的教训,MBO最终演变成为权势者瓜分国有资产的盛宴,500家大型国有企业实际价值超过1万亿美元,最后却只卖了72亿美元。
为了避免国资流失,国资委在新出台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中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国有产权转让定价原则上不得低于净资产。
实际上,即便以净资产(或适当溢价)作价出售国有产权,也难以保证该价格就是一个公允的价格———公允的价格应该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中得到发现,因此国资委正在大力推动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的形成。
还有人关注MBO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国有企业负责人熟悉企业情况,因此当他们愿意实施MBO时,他们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预期肯定高于外界的预期,而他们对公司未来的风险评估也比外界眼中的风险要小。”———有学者表示。
因此张春霖表示:“中国实施MBO应慎行。”
不过,尹中余认为:“即便国有产权推行竞价机制,也同样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家机构(或者自然人),他一定是在对被收购企业做出充分调查的情况之下,才会做出决定购买国有企业产权,如果这样,相比其他机构和自然人,也会形成另一种信息不对称。”
“另外,由于国有产权不是一个标准商品,因此在竞争市场上竞价是行不通的,只能搞一对一的谈判。”
尹中余认为,国资委目前的职任实在太重。
“中央已作出了对国有资产分级管理的决策,可考虑放权给地方政府或地方国资管理部门,然后对地方官员实行问责制,如果地方官员出了问题,则追究地方官员的责任,这样会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尹表示。
事实上,在MBO的问题上,长期以来专家和学者都发表了各种各样的见解,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也大有人在,赞成者和反对者的观点相持不下,因此,作为决策者的国资委来说,如何制定MBO政策,无疑需要综合各方意见,权衡各种利弊,而最终出台MBO的实施细则,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缺乏政策土壤培育的情况下,MBO必然会出现许多问题,并滋生出一些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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