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酷儿”果汁饮料以其青春的定位深深吸引年轻一族消费群并成为可口可乐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时候,一家拥有“酷孩”商标、尚未有产品上市的公司却把可口可乐及其上海经销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可口可乐销毁“酷儿”商标,并公开赔礼道歉。业内人士评论认为,“酷孩”可能是借“酷儿”炒作市场。事由:产品遭拒迁怒可口可乐
与可口可乐对簿公堂的是名叫“上海亚庆工贸有限公司”的不知名的公司。在前天开
庭审理中,其律师称,2000年11月21日,该公司提出了“酷孩”文字商标注册申请,当年12月14日,该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2002年初,亚庆工贸在制定了大批量生产计划并准备向全国销售“酷孩”果汁饮料时,发现市场上已经有“酷儿”这一品牌,超市则据此拒售“酷孩”。
经查,“酷儿”商标尚未经过国家商标局的注册核准。为此,上海亚庆工贸迁怒于可口可乐,并将它和代理商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指称“酷儿”侵犯“酷孩”的商标权。辩论:“酷儿”与“酷孩”商标不近似
昨天,可口可乐(中国)新闻发言人翟嵋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在前天的庭审中,作为被告的可口可乐公司和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在辩论中出据充分的证据证明:“酷儿”与“酷孩”并非近似商标。
翟嵋解释说,“酷儿”商标是与“QOO”商标以及“QOO”卡通人物形象商标一起整体使用的,且在使用中主要突出的是“QOO”卡通人物形象,“酷儿”二字在标识中所占比重很小。而且,从“酷儿”与“酷孩”的文字对比来看,虽然两者都使用了“酷”字,但是“儿”字用的是繁体字,而且在字义上“酷儿”的“儿”并非小孩的意思,而仅仅是一个儿化音。
翟嵋表示,“酷儿”早在1999年就在亚洲就出现了,虽然2000年才开始向中国推广,但早已在中国市场形成了稳定的消费群。“一个和‘酷儿’商标根本不相似的商标一定要与‘酷儿’靠在一起,其用意是什么,我就不便评论了。”说法:炒作开拓不了市场
翟嵋“不便评论”的弦外之音被一位市场专家点破。昨天,记者采访一位市场推广人士时,他直截了当地指出:“酷孩”是想借“酷儿”的名气炒作,借以开拓市场。
这种说法似乎也并非空穴来风。抛开商标权的法律纷争来看,“酷孩”是何方神圣无人知晓。就算它是与“酷儿”同类的果汁饮料,既然早于“酷儿”注册了商标,却晚于“酷儿”两年推出,颇让人生疑。一种更让人信服的说法是:上海那家公司注册“酷孩”商标确有先见之明,但用这个商标开发什么产品却很费了一番思量,当“酷儿”以独特的口味和巧妙的市场运作手段势不可挡地抓住了年轻消费群的心之时,“酷孩”似乎悟出了其中的商机,于是跟进开发果汁饮料,并借告可口可乐炒作一番强行切入市场。
那位市场专家分析认为,“酷儿”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其背靠着强大的可口可乐,消费者认“酷儿”,实际上认的是可口可乐。正如翟嵋所认为的那样:“超市拒绝那家公司的货,关可口可乐什么事?”试想,以赚钱为最主要目的的超市是不会拒绝畅销产品的。倘若真让“酷孩”代替“酷儿”摆进全中国所有的超市,恐怕也只是亮个相,图个热闹而已,也许连靠正常市场运作该分得的那杯羹也会失去。“打铁还得自身硬”,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商报记者 吴厚斌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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