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迁安市法院经过审理,以侵占罪对原迁安市土产日杂棉麻公司经理方会作出一审判决。至此,在当地持续4年之久的这场“改制风波”才算告一段落。
迁安土产日杂棉麻公司是迁安市供销合作社下属的一家集体企业,改制前有职工300多人。2000年2月,市供销社改制领导小组进驻企业,公司经理方会作为改制工作组成员直接参与改制,而其妻子却在公司担任会计之职。公司在没有进行清产核资和帐目审计的情况下
,直接进行资产评估,改制领导小组据此决定,将公司“零值定向”出售给经理方会。正值职工焦急等待企业资产评估结果时,以方会为法人的新公司的牌子已经挂到了公司大门口。在职工代表强烈要求下,新公司成立半个月之后才向职工出示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报告中,职工们发现,方会隐瞒资产,虚列债务,侵吞集体资产。部分职工对这种不规范的改制办法极为不满,开始向纪检部门、上级政府、新闻单位反映问题。先后上百次的呼吁和上访,终于引起各方关注,有关部门经过调查,查清了方会借改制之机侵吞集体财产的事实。
迁安土产日杂棉麻公司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改制案例。企业改制之所以演绎成为一场旷日持久的“马拉松”,主要是因为在没有职工代表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结果没有及时向职工公示,没有公开拍卖集体资产,改制方案没有通过职工代表会议讨论,整个改制过程是在没有群众监督的情况下少数人“暗箱操作”的结果。正因为如此,企业改制成为经营者侵吞集体资产的手段,好端端一家企业没有通过改制发展壮大,却在改制中走到了“死胡同”。要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企业改制必须“阳光操作”!
“阳光操作”有利于查清企业家底。职工们在企业辛劳半生,一直以企业为家,现在企业要改制了,十分关心企业到底有多大的家底,自己拥有其中多少资产。所以,不应只由企业的厂长经理参与改制,职工代表也应参与,清产核资、帐目审计、资产评估应该在职工代表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评估结果应及时向职工公示,以确保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让职工明白,领导小组成员清白。如果坚持了这一条,资产逾百万的迁安土产日杂棉麻公司就不会被评估成一家亏损企业。
“阳光操作”有利于维护职工权益。改制企业应该制订什么样的改制方案?对这种涉及多方面利益的重大问题,不应该由少数人说了算,而应该通过职工代表会议讨论。企业改制对职工生活影响巨大,有的职工要下岗失业,需重新择业。所以,改制方案一定要将职工利益放到第一位,充分维护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的利益。如果坚持了这一点,迁安土产日杂棉麻公司部分职工就不可能连续4年上百次到上级机关集体或越级上访。
“阳光操作”有利于企业产权以最高价出售。县及县级市国有、集体中小企业多数处于竞争领域,没有好产品,缺乏竞争力,且经营困难,适合以出售产权的方式进行改制。出售企业资产,最“阳光”的办法是进入产权市场,公开拍卖出售。进入产权市场,就等于在最大范围内将资产的具体状况公布出去,有意者会主动来了解、竞价,公开、公平、公正地购买国有或集体资产,使产权出售价达到最高值,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如果坚持了这一条,当时迁安土产日杂棉麻公司就不可能“定向”出售给经营者。作者:梁栋作者单位:经济参考报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1-8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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