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自愿性信息披露
漳州马先生问:什么叫“自愿性信息披露”?
答:本所于2003年10月发布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在《指引》中首次引入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概念。意思是:上市公司除强制性信息披露之外,还可通过投
资者关系管理的各种活动和方式,自愿地披露其他信息。其中有:在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信息时,应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列明风险因素、提示风险。当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已披露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者已披露的预测难以实现的,应及时进行更新。已披露的尚未完结的事项,负有持续和完整的披露义务,直至该事项最后结束等内容。
什么是上市保荐制度
苏州陈小姐问:“上市保荐制度”是什么意思?
答:中国证监会于近日正式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首发公司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均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保荐。保荐期分为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两个阶段;首发公司上市后,券商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再融资的,其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办法》还确立了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的责任追究机制。
企业债券上市交易应注意啥信息
宁波蔡先生问:企业债券上市交易应注意哪些信息?
答:企业债券上市交易前通常会在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网站上刊登上市公司公告、通知,并详细刊登企业债券的简介、上市交易规则等内容,投资者应通过详细阅读这些内容确定投资,具体应关注的内容有:
(1)企业债券的简介:包括企业债券的上市总额、期限、年利率、付息方式、付息起始日、还本付息时间,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等;
(2)企业债券的交易竞价规则:深、沪市上市的企业债券交易竞价规则在证券代码编制、上市首日规定上略有不同,具体包括:上市时间、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交易数量单位规定、上市首日及日后交易竞价规定、托管方式、交易清算等。(本栏目由深交所投资者服务中心供稿)(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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