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于2004年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的董事9人,出席会议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董事长梁国坚先生作为关联方的关联人回避表决。经审议表决,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参股
投资南京金芭蕾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2003年12月31日,南京化妆品厂(以下简称甲方)、梁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和南京轻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联合签订了《南京金芭蕾化妆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意向书》。甲、乙、丙三方同意对南京金芭蕾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芭蕾)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总额为人民币4400万元。其中:甲方增资入股人民币400万元,乙方增资入股人民币1000万元,丙方增资入股人民币3000万元,丁方为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增资扩股后,南京金芭蕾的股权结构为:甲方持有南京金芭蕾约22%的股权,乙方持有南京金芭蕾约31%的股权,丙方持有南京金芭蕾约47%的股权(以实际出资额计算)。
该项投资生效需经南京金芭蕾原审批机关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外资股权变更以及南京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详细的交易事项待最终签订协议后公司再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OO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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