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非典病例被确诊后,权威专家们认为果子狸是非典病毒的主要载体。消息传来的同一天,广东省决定即日起关闭广东所有的野生动物市场,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对市场上养殖销售的果子狸采取灭杀行动。据估计,灭杀总数在1万只左右。看来,果子狸此番在劫难逃了。
问题是,养殖销售果子狸在此之前一直是合法的,现在一个决定就要没收灭杀,商家
的损失谁负责?据说,现在的果子狸灭杀行动如火如荼,不少商户主动交出,而也有一些商户则寻找逃避办法。为什么要逃避,就是因为一旦被政府没收后,商户自己要赔进大笔投入,损失惨重。
诚然,政府拥有在非常时期的某些权力,但是在非常时期所采取的措施一定要保障私人财产的合法地位,造成公民损失的应该给予补偿。其实,近几年国内外各种各样由于动物引起的传染疾病着实不少,比如疯牛病、禽流感等等。国外政府的通常做法是由政府出钱赎买然后捕杀,其实就相当于给经营者以补贴。虽然政府要花一大笔钱,但是其效果明显:香港前几年由于“禽流感”事件需要捕杀全港130万只活鸡,但是香港的商人没有把鸡藏起来而是主动交给政府捕杀,正是因为港府采取了这种方式,因而“禽流感”迅速得以控制。
不知道广东灭杀果子狸的同时,有没有考虑到对那些合法经营的果子狸商户进行补偿。全广东要杀1万多只果子狸,总价大概要数百万元。如果商家为了不赔钱而躲避没收,一旦携带病毒的果子狸引发非典,那付出的代价就不只是这几百万元了。
中共中央日前的修宪建议中明确提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在被灭杀的果子狸中,应该有一部分是属于合法经营者的私有财产,那么这部分合法的果子狸就不能简单地“一杀完事”。J051毛晓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