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全国已撤并各类开发区2720个”的消息后,社会各界均拍手称快。一些有识之士认为,此“收复失地”之举,基本刹住了乱设开发区的“圈地”之风。
的确,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建设部、审计署联合,对31个省、区、市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察,这在我国几十年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去年,全国共清理出各类开发区(园区)6015个,规划面积3.54万平方公里,现已撤消2426个、整合294个。
近些年来,各地竞相设立各种级别的开发区,土地被大量占用的情况十分严重。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仅山东一个省的开发园区就高达947个。而在圈地大潮中,耕地成了最大的“受害者”。1997年至2002年的五年间,建设占用耕地1646万亩。2002年,因土地开发因素使我国耕地面积再次净减2500多万亩。
当然,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中,占用土地是不可避免的,但大量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是不能容忍和无法承受的。据有关方面对10个省市450多万亩开发园区土地的统计,未经依法批准的用地竟占到七成。另外,我国一些地方的土地过度开发所造成的危害远不止于此。据悉,有的地方开发园区的土地出让金大大低于成本价,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据表明,从1992年到1999年,全国出让土地面积30万公顷,土地收入却仅有1000亿元,平均每平方米收入只有130多元。按此推算,全国每年因违规土地出让、转让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就高达上百亿元。
再有,一些地方政府建设开发区占用农民大量的耕地,却给农民很低的征地款,而且征地款的不到位、克扣、挪用、截留时有发生,由此带来的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以外土地超过35公顷的,都须报请国务院批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地方便先想方设法让基本农田荒芜,使之变成“基本农田以外土地”,然后再化整为零,分批报批,以达到最终圈占土地的目的。对于这些,我们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目前,大规模的清理整治行动已告一段落,各地已初步遏制了违法乱批滥占耕地的势头,多数地方收回了违规下放的土地审批权,通过随意调整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得到了遏制。但这并不是土地市场治理工作的终结,土地执法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作者:范平作者单位:经济参考报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1-7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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