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历时两年骗赔者退还四万(案例法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 05:58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张震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历时两年的保险赔偿纠纷案,刘某赔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洛阳分公司损失4万元,诉讼费共计4854元均由刘某承担。

  洛阳市新安县个体业主刘某,1998年1月18日,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洛阳分公司为其子
办理了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保险金额2万元,并在投保人栏内签了名。在此后的3年里,刘某按合同规定相继交纳保费共计1782元。

  2001年4月7日-4月11日,刘某之子因患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住进了新安县人民医院治疗。此后随着病情的发展,刘某的儿子又转到洛阳医专附属医院治疗。

  同年5月30日,刘某以父亲身份向中国人寿洛阳分公司申请给付其子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审核了刘某提供的其子病历材料,经过核查认为符合赔偿条件,于当年6月19日支付了4万元的保险金。

  同年12月,刘某之子因病身故;2002年1月,刘某又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重大疾病死亡保险金2万元以及金色夕阳养老金12万元。

  在这次理赔调查过程中,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发现其子的金色夕阳养老金保险是刘某于2001年3月5日给其子办的,与其子患病仅相隔了1个月。随即,洛阳分公司理赔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后,使案情有了重大发现。

  原来,早在1995年8月14日,刘某之子就患了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且在解放军第150医院住院治疗。刘某不仅2001年为其子投保过程中隐瞒了其子的病史,且对2001年住院的新安县医院和洛阳医专附属医院隐瞒其子的病史,致使在第一期理赔金的调查中蒙混过关。针对此情况,国寿洛阳公司要求刘某偿还已赔付的4万元,刘某不同意。经多次协商未果,中国人寿洛阳分公司将刘某诉至法院。

  2003年5月,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刘某及其子在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时,故意隐瞒已明知病情,未向保险公司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影响了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依照《保险法》有关规定,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此案中,被保险人已死亡,刘某也已取出了4万元的保险金,故双方所订保险合同已无必要在形式上予以解除,同时作出刘某赔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洛阳分公司损失4万元,诉讼费共计4854元均由刘某承担。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1月07日 第七版)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都市生活掌中搜
激情为你燃烧 就等你哦!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结识新网友,短信免费发,就来了了吧!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被捕 订阅新浪新闻随时掌握最新动态
  报名优惠:注册会计 英语口语 在职硕士、职称英语 少儿英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身体与身体对话
爱要这样做出来
非常笑话
酷辣笑话过足瘾头
让生活特别有滋味
图片
铃声
·[阿 杜] 坚持到底
·[和 弦] 我愿意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新浪商城推荐
索尼数码相机
  • DSC-P2 超低价
  • 索尼 DSC-P72
  • 淑女疯狂
  • 火辣露乳装新上架
  • 买内衣送性感大礼
  •   理财新时尚-收藏
  • 网上钱币卡市场热
  • 邮品一族交易社区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