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C收费依旧封杀马士基计划流产 THC调查报告为何呼之难出?
见习记者 程 旭
广州报道
调查报告呼之难出
“11月份起我们就多次打电话到THC调查组询问,有的说调查已结束,已上报国务院,有的说还没有结束,正在磋商。总之还没有任何确凿的消息出来。”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外经贸企协)秘书长王守仁在电话中透露着焦急和无奈。
自从2002年1月15日国际班轮公会宣布所属的所有班轮公司在全国港口向货主开收THC(码头作业费)之后,中国货主与国际班轮公司之间就充满了摩擦。
2002年12月30日,交通部宣布会同国家计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组成调查组,对国际班轮公司向中国货主和托运人收取THC是否存在违法问题开展调查,并于2003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国际班轮运输THC调查会。
按照程序,2003年10月31日是THC调查的最后期限,调查组随后将对THC的合法性作出认定和裁决。
但至今,THC调查小组尚没有对外公布任何消息,包括调查是否延期。这引起了货主方的埋怨和猜疑。
广东省货主协会顾问钟逢稳认为,调查报告迟迟没有出台,可能与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远)与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外运)有关。两家企业亦是国际班轮公会成员,在THC调查会上,中远与中外运都作为船方代表出席了调查会。
“中远与中外运都是交通部原来的直属企业,而THC调查由交通部牵头,这不能不让人担心,这种关系是否会对THC调查报告的结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钟逢稳说。
同时,由于调查结论将对世界其它国家THC问题的解决起到示范作用,故而这次调查备受国际社会的关注。
“日本、新加坡等东南亚地区货主协会及中国香港特区货主协会都多次来电,询问THC调查组的进展情况。那些地区已被收取THC多年了,这个结论对他们同样意义重大。”中国外经贸企协有关人士称。
12月15日,THC调查组组长、交通部水运司司长苏新刚在电话中表示,“THC调查还没有结束,正在研究”,他同时透露调查“没有延期”,至于调查结果至今没有出台的原因,他表示不方便评论。
调查组长的表态与货主的不满
就在船货双方苦苦等待THC调查报告出台而不得的时候,苏新刚发表的一席话引起了部分货主们的强烈不满。
在今年于上海举行的“国际海运高级论坛”上,苏新刚表示:“THC调查是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启动的第一次调查程序。我们的基本看法是:收取THC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企业有权决定自己在市场上的价格,可以自由地与承运人达成协议运价。至于班轮公会统一定价是否有豁免垄断,在各国有不同看法。对这样一个世界范围内的问题,我们将慎重地研究和处理,使处理结果得到航运界和贸易界的认同。”
一言激起千层浪。
11月26日,中国外经贸企协致函THC调查组称:“身为THC调查组组长,苏新刚在这个时候的公开讲话当何解释?如果是THC调查组集体研究的结论,就不应当在尚未公布调查结论前发表带有倾向的讲话;如果是个人意见,似乎与调查程序不符。”
中国外经贸企协声称,该会曾向THC调查组报告过世界各国反对THC的情况。如以色列和斯里兰卡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经过依法调查,正式宣布THC为非法。东盟货主协会不久前在北京发表的《关于THC问题的联合声明》指出:THC一直是一个长期突出的话题,货主一直抱怨THC是不透明的、不合理的和毫无根据的,并要求取消THC,实行运费一口价。因此,苏新刚讲话中所称“收取THC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有欠妥当。
该企协综合各省市企协的意见指出:远东班轮公会、泛太平洋航线协议组织、亚洲区内航线协议组织等多家班轮公会是一种“集体定价”的垄断行为,既不是班轮运费,也不是临时性的附加费,而是运费之外长期、固定和不参与市场竞争的乱收费,它不符合《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中的有关原则,也是中国2003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中所制止的价格垄断行为。
王守仁透露,该会向THC调查组反映情况的函件“已抄报国务院办公厅、交通部、发改委等多个部门”。
广东、江苏等省市外经贸企协会亦都对苏的讲话提出了质疑。
12月15日,苏新刚司长在电话明确表示,他已看到了那些函件:“我本人对货主们的函件没什么评价,我们不希望舆论炒作这样的事情。THC事件本身是承运人(船方)与货主之间的纠纷,我们是作为官方进行调查的,在调查报告没有出来之前,货主方表达自己的看法是他们的自由。”
巨额费用拖累中国货主
“近阶段以来,船公司并没有改变惯常的做法,照样收取各种附加费。全公司每年支付这方面的费用约40万-50万美元。”中国抽纱广东进出口公司负责人说。广东江门丝绸进出口公司称:“交THC后我司进出口贸易成本提高达5%,而一般贸易的利润率也就是百分之几。”
格兰仕集团每年出口集装箱按40尺柜计算达10000只以上,每年要支付欧美航线THC费约180万美金,自2002年开始,又要支付其他航线的THC达人民币约160万元。这导致该公司出口成本大大增加,以每柜平均800台计算,欧美航线每台微波炉单价要加0.34美金,其他航线每台单价要加0.7元人民币。导致7成的定单都是以离岸价成交,无法掌握安排船期的主动权。
“该问题调查了很长时间,但收效甚微,到目前为止,我们仍在支付该费用。即使我们将交通部的文件传给船公司和代理公司,或者提醒他们我们会向有关部门检举,仍然会被船公司或货代扣住提单,直至我们付款为止。”格兰仕海外部负责人说。
据中国外经贸企协最新统计,去年中国货主企业共支付THC132亿元,占年度出口总额的0.5%,其中仅广东就占57亿元,而广东从1996年就开始被收取THC,每年都高达几十亿元,此外,对广东收取的THC费用远高于北京、上海等地。比如,一个40的货柜,在广东收269美元,在北方仅收370元人民币。
王守仁认为,由于被收取的THC数额巨大,直接导致贸易成本增加,中国商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降低。
封杀马士基计划流产
2003年5月30日,中国外经贸企协向各省外经贸企协及会员企业秘密下发了一份《内部通报》称:“我会应广大货主的要求,打算酝酿号召全国货主起来维护货主权益,从2003年7月1日起对马士基进行集中全面抵制行动,不给配货,直至THC问题得到合理公正的解决,请各地货主协会和外经贸企业协会通知货主做好充分准备。”
6月12日,中国外经贸企协会长袁学友又向媒介公开表示:该协会在与货主企业协商后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采取集中全面抵制行动,具体的抵制行动将在进一步研究后确定。
对袁学友的这番放话,众多媒体认为,船货双方关于THC的争执可能再度激化。
然而,事情并没有如媒体预想的那样发展。
广东省外经贸企业协会证实,事实上,迄今为止,该份动议并没有真正执行。期间,THC依旧照收。
“最主要的原因是企业本身有顾虑,怕把各种关系搞僵。作为企业协会我们又不能命令哪家企业采取抵制措施,甚至诉诸法律。”广东省外经贸企业协会会长苏战英说。
“广东不少货主明知船公司以不含THC的、远低于正常水平的运价向国外进口商揽货,再向我国出口商收取较高的杂费,从而降低自己的成本,向货主转嫁亏损是不公平的竞争手段,但也不敢抵制,主要是怕耽误履行贸易合约和失去客户。有的公司甚至在接受调查时不愿提供原始资料,怕影响与客户的关系。”钟逢稳走访部分广东企业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广东货主协会根据对广东23家出口企业的调查发现,每一家进出口企业遇到强行收取THC时都作了某种方式的不同程度的抵制,但只有个别公司有成效。
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作了抵制THC的统一部署,迫使班轮公司让步,THC费同比下降数倍。肇庆土产进出口公司拒绝支付不合理的THC,在被班轮公司强行扣货的情况下仍然不屈服,采取了适当的措施追讨损失。
“得悉货主方面正在对船方联合反击,有些船公司转为采取多种手法进行隐蔽,在发票中不再列明THC而实际上还在收取。”中国货主协会律师称。他认为,班轮公司处于强势地位,货主权衡得失,最后仍是被迫支付。
“抵制船方的动议没有执行,不代表货主方不想抵制,我们已经做好了几种准备。假如调查结论对货主方不利,我们将作长期抗战。”王守仁说。 图片说明:
调查报告迟迟未能出台,班轮公司依旧收取的巨额THC收费使货主们连连叫苦imaginechi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