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2003年6月1日,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全省范围的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这项改革的核心是“两放开一调整”,即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将国家通过流通环节的保护价给农民的间接补贴调整为直接补贴。农民是这项改革最大的受益者。而昔日“享尽”保护价种种好处的国有粮食企业在这场改革中无疑成了利益被“剥夺”的一方。改革后,安徽的国有粮食企业到底怎样了?请看本报记者的追踪报道。
一
长期以来,国家在保护粮食主产区农民利益上拿出了大量补贴,但由于补在流通环节,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粮食企业对政策的依赖性,使企业出现“收粮靠贷款、储存有补贴、亏损就挂账”的现象,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负担。而且在实行保护价阶段,国家规定除承担国家粮食收购任务的单位和具备规定资格并经核准的粮食批发企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都不许到农村直接采购粮食,这种前置性审批限制使国有粮食企业成为粮食收购市场中的垄断者,于是干好干坏一个样,粮食购销市场长期低效运转,官僚作风严重。不仅农民对粮食收购企业意见多多,粮食企业自身也由于“老人”、“老粮”、“老账”等历史包袱而步履维艰。
统计表明,到2001年底,安徽省粮食系统累计亏损高达100多亿元,以县(市、区)为单位,亏损面达80%,出现严重的资不抵债。与此同时,全省粮食系统在册职工总数高达18万人,其中购销企业12万人,拖欠职工工资现象十分严重,有的购销企业半年、一年发不出工资,有的附营企业五六年未发工资。怎么办?
按WTO规则,价格支持属于“黄箱”政策,受《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限制;直接补贴农民属于“绿箱”政策,不受协议限制。
今后,直补将成为我国政府在WTO规则范围内支持和保护农业的主要方式。这样,人们清醒地认识到,“皇粮”总有“吃”到头的一天,与其等到突然“断粮”“饿肚皮”,不如主动适应市场抢占先机。2002年2月,安徽省果断决策,下发了《关于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要求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完成两步改革任务:第一步,减员分流,机制创新;第二步,资产重组,产权改革。
随后,安徽省94个市县(市、区)政府全部批准出台了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先全员下岗,再竞争上岗,实行“四个一批”的办法,即自愿解除一批,择优聘用一批,内部退养一批,协议保留一批。在政策支持上,各地“八仙过海”,各出奇招,有的地方对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实行财政兜底的办法,有的则由财政担保分期补缴;有的地方对年龄偏大的职工享受破产企业优惠政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实行提前退休进入社保;有的地方对粮食部门一时不能变现的城区土地由政府土地收储中心进行收购,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企业用于支付改革成本。在资金支持上,安徽省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3.5亿元给予补助,市县政府和粮食部门也千方百计筹措改革成本,全省共筹措11亿元,为粮食企业改革顺利推进破解了最大的难题。
可以说,没有粮食系统改革的先行启动,安徽省就很难做出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粮食直补改革试点的决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为粮食直补改革创造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二
对于安徽的国有粮企,粮食“直补”后有一个数字会让他们心惊:由于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各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纷纷参与粮食购销,2003年,安徽省新增粮食经营者5300多户; 而另一个数字又让人有些许的欣慰:2003年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和龙头企业抓粮油订单已达800多万亩,比去年增加50%。
安徽的国有粮企在充分认识到形势严峻性的同时,也了解自身在竞争中所具备的优势:收购网点遍布全省,仓容充足,技术人员密集;销售网络遍布全省全国,有不少固定的销售客户和渠道;国有粮企资质好、信用高。更何况,经过近两年的内部改革,阶段性成果已明显显现。截止到2003年11月底,全省粮食购销企业在岗职工减少到2.9万人,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10.4万人,领取补偿金实际离开企业7.9万人,占70%以上,全省66%的粮食附营企业也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革改制。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所有离开企业的职工都按政策规定领取了补偿金,全省共兑付补偿金10多亿元,有95%和50%以上的职工进入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全省有70%的下岗职工实现了重新就业,其中近5万人自谋职业,1万多人被原单位聘为季节性用工。改革还促进了企业运营机制的转变,职工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没有了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参与竞争的国有粮企在实践中也认识到:新粮按市价收进,短期内就可实现顺价销售;不用再像过去那样,推陈储新,卖烂的留好的,可以边收边储边卖。先把能赚钱的新粮卖出去,老粮等候时机再作处理。最先尝试粮食“直补”的安徽省来安县、天长市在改革当年国有粮企就实现减亏20%。
目前,安徽省已经有一些粮食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
减员分流,机制创新,使安徽的粮食企业正在实现“软着陆”。
下一步,资产重组,产权改革,会给安徽粮食企业带来腾飞吗?我们拭目以待。作者:文晶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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