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行政接管,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2.2及7.4.4的规定,现作如下公告: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03年5月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国债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委托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投资范围为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的国债品种,投资方式为委托国债投资。
2、协议规定,国债投资事项须在我公司指定的专用证券帐户上进行,此专用证券帐户托管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绵阳证券营业部,在协议规定的委托期限内,未经我公司许可,受托方不得擅自转移托管受托资产、擅自撤销指定交易、提现或转款。
3、根据1月5日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绵阳证券营业部向我公司提供的帐户资产证明,其资产状况为:国债市值19145.59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余额3.79万元人民币,合计资产总额为19149.38万元人民币。
4、目前,由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接管正在进行中,有关机构客户的具体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尚未出台。因此,我公司无法准确预计委托国债投资项目的可能风险。
5、如有进一步消息,我公司将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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