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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2004年1月5日董事会决议通过,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鹏隆实业有限公司
、江阴金桥贸易有限公司于江阴签订合同,共同出资1500万美元,成立江阴赛生聚酯新材料有限公司。
此议案经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获得一致通过。由于出资额已超出本公司董事会的权限,故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合资外方香港鹏隆实业有限公司,注册于香港告士打道166-168号信和财务大厦4字楼B£C座,英文名称:SHARELONGINDUSTRIALCOMPANYLIMITED,注册日期:1999年4月7日。
法定代表人:LINKAIWEN主要经营:各类包装及包装原辅材料、包装机械等。
合资三方为长期合作伙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情况
江阴赛生聚酯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总额2998万美元,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8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以现金和设备投入;香港鹏隆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以现金和设备投入;江阴金桥贸易有限公司出资3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0%。超过注册资本的投资总额部份由合资公司自筹解决。
合资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为:聚酯新材料切片的生产,研制和销售。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资比例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出资2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5%,剩余资金1275万美元在三年内缴清。若其中一方未按规定依期按数缴交出资,从逾期的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二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除累计缴交百分之六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合同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请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合资公司经营期限20年,董事会由双方派员组成。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提升包装产品的品种、规格和档次,带动相关包装产业的发展,巩固本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决定兴建江阴赛生聚酯新材料有限公司。此项目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和产业政策,本公司具有项目实施的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项目整体风险可控。项目投产后将扩大生产规模,拓宽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实现公司稳健持续的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合同
2、董事会决议
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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