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岚
2003年12月23日晚22时左右,位于重庆市开县高桥镇小阳村的川东北天然气矿的16号天然气井发生井喷事故。在重大灾害面前,中国商业保险公司大多以负责任的态度列席。12月26日以来,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等保险公司纷纷开出了各自公司在这次事件中的第一单。
人寿平安争夺理赔第一单
“当日傍晚,我公司理赔小组前往医院,向已查实的11名投保出险学生中的4名住院学生送上了第一笔赔款和慰问品。这是整次事件的保险第一单。”中国人寿北京总公司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平安的相关人员也称:“26日上午10时,我们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徐敏彬代表平安赶赴万州,代表平安向客户李某赔付6万元,这是自井喷事件发生后,保险公司赔出的第一单。”
在本次事件中,中国人寿在风险区域的风险保额是最多的。“在事故发生区域,累计承保风险保额1.07亿元。”该人士向记者介绍。
中国人寿被指定牵头理赔
中国平安北京总部的相关人员介绍,12月25日,在得知开县井喷的重大事件后,重庆平安立刻组织万州支公司成立了“12·23井喷事故现场处理小组”立即赶赴现场,在第一时间寻找该公司客户;同日,重庆平安的三名客户家属通过平安人寿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11”向重庆分公司报案。
中国人寿派出理赔人员等候在事故警戒线外缘,以确保抢先抢早进入事故现场。中国人寿有关人员表示,“重庆市保监办已经指定中国人寿为保险行业事故处理牵头单位,全权负责组织协调全保险系统的理赔等事故处理工作。”
重大事故凸显农民保险问题
“从公开的报道来看,现在接受赔偿的都是学生和单位的工人。据我了解的情况,在这次事故中,受灾的农民基本上是没有买保险的,也就是说他们在接受死亡、伤残、家破人亡的同时在经济上也不能得到商业保险的赔偿。”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教授告诉记者,“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才是最没有保障、最需要保险的人群。”
《市场报》 (2004年01月06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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