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贺文华)从本月起,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北京市财政局正式脱钩,今后,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挂靠北京市国资委,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这一调整将进一步提高本市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同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据了解,此前,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隶属于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法》要求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的实际执行部门必须分开,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保证
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依法健康发展,加强监督和制约,2003年12月30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市财政局正式脱钩。
脱钩后,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成为挂靠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业务工作今后将接受北京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和检查。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职责是,具体组织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事宜(即制作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询标、评标;向市采购办报告中标结果、按照市采购办的批复,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向落标单位发《落标通知书》;组织合同签字仪式;依据市财政局的“实物调拨分配计划表”办理实物调拨手续);审定供应商的资格;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供应商信息库和专家信息库;定期在北京市采购网站发布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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