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大证券报报道,鉴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为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政府联合颁发公告,自2004年1月2日起对南方证券实施行政接管。
据悉,南方证券被接管后,公司的证券经纪、承销等各项证券业务将正常开展,各营业网点照常经营,投资者证券交易和保证金存取将正常进行。在接管期间,中国证监会、深
圳市政府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成立接管领导小组,并组成由市场专业人士为主的接管组进驻南方证券,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和运作。
行政接管措施是国际上处置金融机构风险的通行方式,其优点是能够迅速控制和有效化解风险,可以最大限度减少风险处置成本和市场波动,能够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所有债权人的整体利益,也为今后公司的重整、复兴创造有利条件,奠定良好的基础。
据介绍,南方证券的问题是历史上产生并经多年累积形成的。南方证券是我国设立较早、规模较大的证券公司之一。1992年9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南方证券在深圳成立。2002年,南方证券增资扩股至34.58亿元,并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有股东56家。近年来,公司管理混乱、内控不力、经营不当,财务、资金状况继续恶化。期间,该公司虽采取过增资扩股、调整领导班子等措施,但未能起到应有作用。公司近期曾多次向股东单位通报风险情况并请求采取救助措施,但一直未能寻求到任何实质性的自救措施,目前依靠其自身的力量难以有效保护客户权益。
为此,证监会与人民银行、深圳市政府加强了对南方证券的现场监管,组织了专项检查,多次责令公司整改,并督促其加大风险控制力度,同时调用紧急救助资金,对其清算与支付给予了临时性支持。但由于问题严重,已经采取的这些措施仍不能解决问题。在当前情况下,对南方证券实行行政接管是解决其问题的最为稳妥可行的方式。行政接管有利于迅速结束公司管理混乱的状态,使柜台风险得以控制,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对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行政接管期间,接管组行使公司权力,接管组组长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职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暂停履行职责,机构债务暂缓偿付,这也是国际上处置金融机构风险的一般惯例。相对于其他处置措施,此举对机构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影响也是最小的。
南方证券被行政接管后,将在公司股东及员工的积极支持下,在维护稳定和保证业务正常开展的同时,接受全面审计和相关调查。对南方证券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截至发稿时,记者获悉,接管组已顺利进入公司,各项交接工作正在平稳开展,公司员工心态良好,对行政接管表示充分理解,对公司长年累积的问题有可能得以有效解决感到欣慰,对公司前景重新燃起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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