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民晚报》报道(记者 杨俊 许超声)
地块尚在平整,楼盘还未开工,房价也没有说法,交房据称要到2006年,却已通知有意买房的人本月6日早上去排队拿预约牌,并当场交付预约金每套房子8万到12万元不等。这是位于宝山区共和新路5368号“绅聆枫情”售楼处发生的怪事。
“预约金”每平方米1000元共和新路长江西路交界处,“绅聆枫情”还是一片黄泥地,一些垃圾尚未清除。售楼处就开在旁边一座旧楼的底层。推开门,里面几个售楼人员正在接待看房人。与一般有模型、有彩图、挂预售证等各种证明的售楼处很不同的是,这些东西这里一概没有,只有公司标识“上海龙灏置业有限公司”,以及贴在墙上几张十分简易的A4复印纸,上面标着“预约书”、“房型图”字样。
一位姓陆的先生摆开凳子接待我们。点上烟后,这位陆先生说话倒也爽快。他说,小区面积约为7.2万平方米,准备造13幢多层和高层房子,共计618套。“要买趁早,6号那天早点拿好自己身份证来排队等发牌子,没有牌子我们不接待的。”陆先生说:“拿到牌子就可以选房子,一张牌子只能买一套房子,当场付预约金,听清爽了,是预约金,不是订金!”我们问:“怎么付法?”“买10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付8万元、100到120平方米10万元,120平方米以上12万元。”暗自算一算,“预约金”是每平方米1000元。
房子还没造
“那么房价是多少?”我们问。“房价现在怎么告诉你?我们房子还没有造呢,3月份打桩,2005年底预售开盘,2006年交房,明年正式预售才能定房价。再说了,房价是市场价,到辰光看市场行情,是7000我们不卖6800,是6800我们不卖7000!”听陆先生的口气,明显觉得我们“拎不清”。
“哟,现在周边房价大多是每平方米5000块,如果到时候房价飞涨我们买不起了怎么办?”我们追问。“到辰光,你们认可我们的房价决定买,预约金可以抵冲房价,利息按当年银行活期算;买不起的,我们把预约金退给你,不过没有利息的。”我们注意到,陆先生的这番表述与墙上贴的“预约书”条款内容一致。
替他们算一算,618套房子,大多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按预约金10万元一套的平均数,本月6日以后,6000多万元真金白银就到手了。
预约书不能带出门
这时候我们旁边围上来几个看房子的,七嘴八舌打听同一个问题:预约金付出去,要隔两年多才能买房子,如果遇到些问题,开发商跑了怎么办?陆先生仿佛很自信,说:“我就知道10个人里会有10个人问这个问题。你晓得我们老板吗?实力不一般的!你知道这块地要多少钱?区区6000多万卷了走,没意思的。”听了这话,大家倒也噎住。一位中年妇女说:“到明年正式预售的时候再付钱也可以的呀。”陆先生眼睛一瞪:“现在市面上到楼盘正式预售辰光还会有房子?早就订光了!侬要到那个时候来也可以的,不过买得到买不到就难说了。”
临走,我们要求带一份“预约书”回家先合计合计再来排队,对方立即面露警惕的神色:“不可以不可以,预约书绝对不可以带出门!”
根据上海市政府第89号令和《关于同意调整商品房预售应达到工程进度标准的批复》,自2000年10月1日起,本市执行新的“商品房预售应达到的工程进度标准”:
七层以下(含七层)的商品房项目,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八层以上(含八层)的商品房项目,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不得少于七层)。市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的,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一经发现,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予以纠正,收回已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经发生预售的,视作无证预售,按《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处罚。
房地产测绘机构出具的现场鉴证报告与事实不符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相应的资质管理规定处理。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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